在那之后,伊芙准备回家看看,但我没有同去,而是随便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可我也没有回兵团,而是去了地下街,去了洛克的酒吧。
“莲?”
我很意外,不知道这个地下街除了洛克还有谁会叫得出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是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可我并不认识。
“你认错人了。”
我转身准备离开,却被她挡住了去路。她的表情显得有些惊喜:“怎么会,你就是莲,莲·艾利斯曼!我,我认识洛克。”女人或许是觉得莲的冷淡在于她依旧不相信她的话,于是她急切地说道:“等等,我有东西给你。”
女人不肯放莲走,同时在自己的包里一阵翻弄。
“我找了你很久,可是你就像是从地下街消失了一样……对了,就是这个!”女人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将它递给了莲,继续说道:“我是洛克的……嗯,情人,这是他以前放在我这里的,他总说自己有一个女儿,可我怎么都不信,于是,他就把这张照片拿给我看,还总是笑嘻嘻地问我,他的女儿是不是很漂亮。”女人一边说着,一边忍不住捂着嘴笑,“我每次都会对他说,是啊,漂亮得让人无法相信是你的女儿啊,然后他就会笑得很开心……所以,洛克去世以后,我就一直在想,如果能够把这张照片交给你,洛克他,应该会很开心吧。”
我一边听着女人的话,一边打开信封,照片的背面写有“新的开始”四个字,而正面则是趴在吧台上睡觉的我,和站在我身旁对着镜头露出他那张胡子拉碴的笑脸的洛克。真是……好丑的大叔啊。
“谢谢。”我将照片收好,向女人道过谢以后便离开了,擦身而过的时候,我清楚地听见女人有些哽咽地说道:“不用客气,洛克能够遇见你,他一定觉得很幸福。”
女人对着莲的背影灿然一笑,她觉得,这辈子能够遇见洛克,或许也是她最幸福的事情。
我将照片小心地存放在上衣的口袋里,就放在距离心脏最近的地方。新的开始吗?
我想,我应该不会再来地下街了。
一个月以后,又一次的壁外调查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