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的帖子,今天又回来看了,最近几年是真的直接从事了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的工作,和几年前相比,感觉又不同了。
1.一刀切的问题,全国各地政府财力、人口分布完全不同,所以家庭医生政策在落实的时候,真不能一刀切,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签约模式应该大框架相同,细节方面因地制宜。
2.政府参与的问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应该是卫健委一个单位的问题,更不能当任务压到当地卫生院,一个卫生院能有多少自主权?有多少号召力?这个工作应该是地方政府主导,卫健委、医保局、物价局等各部门配合,基层卫生院只是提供服务的单位,而不是制定政策、提出方案、具体操作一把抓。
3.服务内容的问题,这几年,国家基本公卫服务已经非常丰富了,家签还能有什么吸引力?有的地方是慷公家之慨,给签约居民提供各种免费检查;有的地方是追求VIP服务,但是这种个性化服务根本和基层医疗机构兜底的模式不相匹配。
4.宣传的问题,很多老百姓甚至不少医务人员,一听到家庭医生签约,就以为是居家服务、上门服务,事实上家庭医生更应该是全科服务、首诊服务、健康咨询,上门?那是个性化服务包的内容,不是基本服务,否则别说一个团队服务2000人,就算200人都来不及。
5.能力的问题,经过几轮医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能力都已经大幅度下降了,不少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沦落到打打预防针,配配常用药了,发达地区因为交通便利,老百姓根本就不可能去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比如孕产妇建卡、儿保等公卫也都不屑于到基层了,让老百姓去和这类医院的医生签家医,怎么签?谁肯签?什么分级诊疗、什么双向转诊?那是建立在同质化服务的基础上的,你都没有服务能力,凭什么让老百姓找你服务?
6.机制的问题,就算能力可以的,平时也能看看常见病的基层医院,又是否能担当起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也就是家庭医生到底充当什么角色?是有兴趣的签,还是必须全部签?如果只是有兴趣的签,那这个工作就别提全国性的,也别下什么任务要求,搞几个示范点就行了。如果是必须签,那就必须要在机制上下手了,家庭医生是否能做到对居民健康档案的全程管理,是否能实现首诊在家医,不行再转诊?这个机制,显然和就医自由选择权有部分的冲突,但是至少医保层面可以制约啊。
想到哪写到哪,不对的地方肯定很多,留着给有兴趣的同仁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