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夏朝属梁州。殷商属楚。春秋时期归入牂牁郡,战国时期属夜郎郡。
秦朝划入巴蜀。汉朝、三国、晋朝时期,均属牂牁郡鄨县。南朝,鄨县更名,归属榖邑县。
隋大业七年(公元611年),置绥阳县,属明阳郡。[2]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阳明郡改为夷州,辖绥阳县。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夷、播二州由江南道改属黔中道。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义泉郡复称夷州。州治绥阳县。
宋朝,绥阳县属播州乐源郡。
元朝,属播州安抚司地。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播州安抚使领地,隶于湖广行省。
明洪武七年(公元1382年),播州改隶贵州。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复置绥阳县。[2]
清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遵义军民府改名遵义分,雍正六年(1728),绥阳随遵义军民府由四川改隶贵州布政使司。
民国二年(1913年),绥阳县属黔中道。民国七年(1918年),属贵州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遵义第五行政区。
1949年,属遵义专区。1970年属遵义地区,1997年起属遵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