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警笛 来源:微博 作者:一句鼎一万句 前几天一个同事告诉我说,刚刚出狱不久的一名罪犯因非法拘禁又被抓了。我瞬间愣住了,这个消息对我的冲击让我很久没有缓过来神。 这个人我十分熟悉,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改造期间还因表现良好被减过刑。和他日常的交往中,他时常流露出对曾经犯下的罪恶深深的忏悔。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我的内心,感觉他应该知道错了。他临出狱前几天,我还专门找他谈话,叮嘱他出去之后要走正道,不要在把人生的航向给搞偏了,珍惜余下的生活,做一个好儿子,一个好丈夫,当一个好爸爸,如果能为社会再做一点点贡献,那么我们会更加的欣慰。 也许他当时的承诺,在走出监狱大门的一瞬间都已经消失殆尽了。 我突然想起来曾经在课堂上与即将释放的罪犯讲《如何尽快适应社会》时的一幕,一名年龄偏大的的罪犯大声在课堂上说,“干部,我现在已经是三进宫了,我出去后肯定还要干一票”。我说你为什么要去干这些犯罪的事情呢,像你这个年龄,出狱后哪怕给别人当个保安,看门一个月也有二千多的收入,加上现在社会的医保、社保,你生活根本不用愁。他说,干部,你说的这些道理我都懂,干保安,SB才去干,我干一票大的,逮不住我的话我下半生就山珍海味了,逮住了我就再进来,反正我习惯了,无所谓,监狱照样给我好吃好喝,有病看病,谁敢把我怎么样,我犯的是国家的法,又不是犯的干部家的法。 这样的人,监狱有大把的存在。他们把进监狱的原因归结到运气不好,他们在监狱里面仔细学习保护自己的条文,相互交流着以前行事失手的原因,并逐渐学会了抱团取暖。 因为文件规定不准打骂体罚,只能教育引导,所以,无论服刑的人员干什么,只能苦口婆心的去教育,那些网络上叫嚣着监狱里面的随便可以打骂的键盘侠们,绝大多数是看国外大片看多了;规定罪犯不能伤亡,所以,罪犯们就学会了用自杀、自残来威胁干警,以达到某种目的。 有人说,看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要看一个国家对罪犯权益保护的程度,我认为,一个国家对罪犯的权益的保护,绝对不能超越这个国家发展的水平,过份强调罪犯的权益,把监狱视为学校去教书育人,而忽视了其对罪犯的惩罚,那么就等同于鼓励犯罪。看到日益增长的重新犯罪率,我常想,那些整日为罪犯呼吁与呐喊的公知们和键盘侠们,当有一天罪恶降临到你们或者你们亲人身上时,你们就知道把监狱改造成为一所学校,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 前一段时间,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看守所民警黄桂富,被曾看押过的罪犯熊运世当街杀害,消息报道出来后,一些网友评论:民族英雄。甚至一些大V也公开质疑民警。所有看过这些评论的警察们,都感到心凉。也许我们早已经习惯了享受盛世太平,就忘记了为这守候万家灯火默默的负重前行数以万千的人!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每次下班时大家都不敢穿警服出门,甚至部分单位以文件的形式规定下班着警服。 当一个国家的监狱对坏人起不到震慑作用、当警察出门害怕穿警服时、当一个罪犯走出监狱时内心深处充满的不是恐惧而是蔑视时、当一个人的犯罪成本远远低于勤劳致富的付出时、当一个社会充斥着对罪犯的宽容和怜悯时,我只能说可悲、可气、可恨。 哪些曾经被罪犯伤害过的家庭,很少人去过问;哪些被杀害的受害者,也早已沉眠地下,无法控诉;哪些被蹂躏和摧残过的人们,也只能只能自己默默承受着悲痛,他们才是最可怜与无辜的。却有那么一群人满嘴仁义道德、呼喊着民主法制的卫道士,双手掐腰、悲愤的、义无反顾的为那些满手沾满鲜血的罪犯们呐喊、呼吁。 只想轻轻的问一句,当有一天,如您所愿,监狱失去了其惩罚性,变为了一所学校,您,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