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德州明起车辆限行,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2016-12-15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文件
重污染应急〔2016〕67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环保部预测,我市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连续4天达到重度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2天以上严重污染。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决定从12月15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1)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安全生产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停止生产。
(2)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
(3)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5)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6)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7)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8)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9)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各县(市、区)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步落实Ⅰ级应急减排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抓紧组织实施。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15
2016-12-15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文件
重污染应急〔2016〕67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环保部预测,我市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连续4天达到重度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2天以上严重污染。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决定从12月15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1)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安全生产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停止生产。
(2)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
(3)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5)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6)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7)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8)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9)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各县(市、区)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步落实Ⅰ级应急减排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抓紧组织实施。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