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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若轩##心理罪2#【罪恶与洁白】
——终止犯罪,永远不能靠语言和赞美,靠的是鲜血,还有疼痛。
——法律只能解决表象,它只能告诉你不这么做,却不能告诉你为什么不能这么做。
显而易见的偏激,戏剧化的愤怒。然而,却足以成为方木和邰伟难以辩驳的控诉。
因为,警察所执行的,法律所赋予的,不正是这样的逻辑吗?
邰伟曾对方木说,
——你总是去同情一个有着悲惨身世的凶手,也不愿相信一个败絮其中的好人,太复杂。不过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邢局也告诉过方木,
——我们不能阻止犯罪,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想犯罪的人不敢去犯罪。
陈哲的话,不过是把这种粗暴的思维模式更充分,更直截了当的开诚布公罢了。
偏激吗?荒唐吗?
可是,事实本就如此啊。
犯罪,逮捕,审判,行刑,警示。
纵使难以承受,可正是凭着这鲜血与疼痛的威慑,我们的社会,才勉强维系着这表象的和谐。
拒绝思考,以暴制暴。
这不仅是犯法者的借口,更是执法者的无奈。
更坦白的说,为了自己可以过得更轻松,我们都默许了逃避与无奈。
然后,陷入了一个永远无法走出的莫比乌斯环。
而若溯其根源,这种模式——法律制裁,之所以会存在,又或者说,贯穿于我们整个社会的强制性之所以会存在,其实也正是对人性恶最无从驳斥的力证,也是,最无可奈何的妥协。
人性——恶吗?
因为深知自己本能中的罪恶,所以人类为自己创造了封印本能的牢笼——法律与秩序,企图从罪恶中拷打出洁白,哪怕只求一晌的欢娱。
因为深知人心惟微,道心惟微,"教化"被赋予了永恒的意义,不惜以最生硬残酷的方式拯救这个世界,哪怕结果是两败俱伤。
何其悲哀,又何其壮烈。
这生而为人的战争。[/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