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9岁,她11岁,我告诉她我将来要娶她,她也很调皮的回答我:好啊! 那一年,我12岁,她14岁,她高我一头,我抬着头说我喜欢她,她怔怔地听着,没说话,便转过头去,不再望我。 那一年,我18岁,她20岁,我已经在工地扛水泥一年了,她还上着重点大学,我再也说不出口我喜欢她,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她,我把想对她说的话,留给了自己,等我配的上她的时候,再全部告诉她,后来四年里,我再也没有机会见过她,听说她已经工作了,我更关心的是,她是否已为人妻,已为人母,我的事业渐渐走向正轨,也算一个小承包商,承包一些工地,再也不为钱所窘迫。 当我再次见到她时,是在上海,昏黄的房间,只有我们两个人,沉默了良久,她开口了:八百,看你是熟人,就收你五百。我尽量让自己不再颤抖,我说:跟我走吧,她目光呆滞了一下,随即闪烁了一下,然后又像一团火熄灭了一样,说: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位小姐,我还有客人,没什么事,我先走了。她就匆忙的离去了,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她,她被两名民警押着,一脸惊恐与不堪,电视甚至没有给她遮住下体,任由她的大叼在我面前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