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卢氏县法院不作为、乱作为。我叫贾来粉,汉,农民,今年42岁,住东明镇河西村。在2015年8月22日到东明镇媛英纺织厂加工被套,由于没有安全管理措施,开机器不说一声,在不知不觉下我被吸进机器,造成残疾无法正常生活,厂子里用得都是媛英丈夫周建方利用职权之便,在社会上流浪儿童和老年人为他打工,事后我丈夫去厂里询问干活工人,干活工人说干活不发工资,就管吃喝并有录音。这能有责任心吗?所以造成伤害受伤。5点多,老板也没有及时送医院救治,最后又围观群众说,血流干要出人命,这时(已6点多)老板才送伤者到县医院后,转三门峡中心医院住院三个月花费几万元,命是保住了,但右背截肢三分之二,鉴定三级残废,失去劳动和生活能力,但老板也不管不问,因为媛英是东明镇公务员,丈夫是县民政局领导,儿子在公安局,人家有权、有钱、有关系,不肯负责。
无奈,2016年3月23日诉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6月6日下判决书,法律依据(2012)豫1224民初740号,赔偿一审提出保全,法官没有理会,立执行案。
201 6年9月7日我丈夫再次用自己房屋担保(保全)被告个体(公司)老板,工资、账号、房产、机器、货物,供法院执行,但执行法官说你签字,我要去签字和提保证书,他又说不要了,由于种种理由推脱,不给保全不出书面手续,被告失信多次后,我再次找执行法官,他说被告不讲信用,我也没有办法,我有提到保全,可是法官说查封货物有点麻烦,是被告名下资产,账上钱、房产全部转移,是法律文书不能履行。朱金鹏还说我没办法,随便告。听了后我去院领导反映,领导说失信人依法办事,已法办。法官说已法办,会办成死案。隔了一天又去找法官说,等被告回来查封资产,在拘留。可只是说说,所以骗受害者,到现在3个多月过去了,被告还在经商,一分钱也没有执行。现两个孩子因母亲残疾,父亲要照顾家里,没有生活来源和生活费、学杂费,面临转学,使生活雪上加霜,无奈这次两个月前已给法院领导反映过,但他们有拿机器挂在网上卖为理由,又推来推去,包庇被告,还回复造假。我在人大看过回复材料,证实法院还在包庇被告,造假上报,说明几个包庇者收了被告好处,具有履行能力,但3个多月过去一分钱没有执行,说的过去吗?包庇者是执法犯法,他们是藏在法律部门里蛀虫,使法律失去公信力,现法院欺上瞒下造冤案,我请求上级领导依法追究包庇者法律责任,和失职县院领导责任能公平公正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有图片和录音证明他们在包庇
诉求:一、依法执行到位法律文书。
二、依法追究领导失职包庇者法律责任。
被举报单位县法院
被举报人朱金鹏
举报人:陈会锋
受害人:贾来粉
电话:13193982752 【图片】

无奈,2016年3月23日诉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6月6日下判决书,法律依据(2012)豫1224民初740号,赔偿一审提出保全,法官没有理会,立执行案。
201 6年9月7日我丈夫再次用自己房屋担保(保全)被告个体(公司)老板,工资、账号、房产、机器、货物,供法院执行,但执行法官说你签字,我要去签字和提保证书,他又说不要了,由于种种理由推脱,不给保全不出书面手续,被告失信多次后,我再次找执行法官,他说被告不讲信用,我也没有办法,我有提到保全,可是法官说查封货物有点麻烦,是被告名下资产,账上钱、房产全部转移,是法律文书不能履行。朱金鹏还说我没办法,随便告。听了后我去院领导反映,领导说失信人依法办事,已法办。法官说已法办,会办成死案。隔了一天又去找法官说,等被告回来查封资产,在拘留。可只是说说,所以骗受害者,到现在3个多月过去了,被告还在经商,一分钱也没有执行。现两个孩子因母亲残疾,父亲要照顾家里,没有生活来源和生活费、学杂费,面临转学,使生活雪上加霜,无奈这次两个月前已给法院领导反映过,但他们有拿机器挂在网上卖为理由,又推来推去,包庇被告,还回复造假。我在人大看过回复材料,证实法院还在包庇被告,造假上报,说明几个包庇者收了被告好处,具有履行能力,但3个多月过去一分钱没有执行,说的过去吗?包庇者是执法犯法,他们是藏在法律部门里蛀虫,使法律失去公信力,现法院欺上瞒下造冤案,我请求上级领导依法追究包庇者法律责任,和失职县院领导责任能公平公正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有图片和录音证明他们在包庇
诉求:一、依法执行到位法律文书。
二、依法追究领导失职包庇者法律责任。
被举报单位县法院
被举报人朱金鹏
举报人:陈会锋
受害人:贾来粉
电话:13193982752 【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