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称,虽然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并不意味着对这类群体犯罪的放纵。今年9月份,桥西区法院曾因聋哑男子谈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谈某之前被抓时,仅仅盗窃了5元现金,但法院调查发现谈某具有多次盗窃情形,直接构成了犯罪。法官表示,残疾人是社会生活中的特殊群体,就业难是这个群体面临的现实困难。而相较于普通人,聋哑人更应学会自食其力,为社会作出贡献,而不是靠歪门邪道谋生。因此,法官希望,大家能够给予聋哑人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承担起关爱的责任,让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在无声的世界里感受到人生的美好。
(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