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非公告三四轮车辆的通告
当前,城区道路出现“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燃油助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简称“非公告三、四轮车辆”)等名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现象,并有部分车辆从事违法运营,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非公告三、四轮车辆”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昭阳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12月30日起,由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对上路行驶的非公告三、四轮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当前,城区道路出现“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燃油助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简称“非公告三、四轮车辆”)等名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现象,并有部分车辆从事违法运营,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非公告三、四轮车辆”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昭阳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12月30日起,由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对上路行驶的非公告三、四轮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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