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财政局关于
计算补发调整工资有关工作的说明
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和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起,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发放范围是所有财政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的时限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计24个月,具体补发月份和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二、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吉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5]28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起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相应的工资待遇。发放范围是所有财政开支的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发放的时限为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共计23个月,具体补发月份和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三、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离休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国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7月1日起,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发放范围是所有财政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发放的时限为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共计6个月,具体补发月份和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各科需要注意和提醒预算单位的是:2016年6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只调整在职其间的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职务并行和在职工资,退休后不再调整退休工资。在职期间的调资事项填到在职表中,退休后的调资事项(边远地区津贴)填到离退休表中。
四、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64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发放的时限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计12个月,具体补发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各科需要注意和提醒预算单位的是:2016年1月份至6月份期间退休的财政开支人员不涉及增加退休工资和在职工资,只涉及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公务员职务并行;2016年7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只涉及在职期间的各类调资事项。
省和长春市政府要求各地在2016年年末前将调整工资事项兑现到位,榆树市政府要求2017年1月份将各类调资事项发放到位。市人社局2016年12月26日召开全市调整在职人员工资会议,要求各预算单位在2017年1月5日前将在职人员工资批复完毕,各科室在1月11日前报送工资数据和纸质补发调整工资拨款单,1月18日前计划将工资拨付到位。市政府和人社局要求1月5日以后在职工资没有批完不能按时发放的,只能2月份补发和实行新工资标准统发,各单位一定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自行对职工进行解释和答疑。
各科室以12月25日下达的表样为准,科室可根据本科的业务需求进行调整。预算单位在填报人员性质时,一定要将行政和事业、离休和退休集中填列,即先集中录入行政然后再集中录入事业人员、先集中录入离休然后再集中录入退休人员。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计算补发调整工资有关工作的说明
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和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起,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发放范围是所有财政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的时限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计24个月,具体补发月份和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二、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吉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5]28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起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相应的工资待遇。发放范围是所有财政开支的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发放的时限为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共计23个月,具体补发月份和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三、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离休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国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7月1日起,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发放范围是所有财政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发放的时限为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共计6个月,具体补发月份和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各科需要注意和提醒预算单位的是:2016年6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只调整在职其间的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职务并行和在职工资,退休后不再调整退休工资。在职期间的调资事项填到在职表中,退休后的调资事项(边远地区津贴)填到离退休表中。
四、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64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发放的时限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计12个月,具体补发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各科需要注意和提醒预算单位的是:2016年1月份至6月份期间退休的财政开支人员不涉及增加退休工资和在职工资,只涉及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公务员职务并行;2016年7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只涉及在职期间的各类调资事项。
省和长春市政府要求各地在2016年年末前将调整工资事项兑现到位,榆树市政府要求2017年1月份将各类调资事项发放到位。市人社局2016年12月26日召开全市调整在职人员工资会议,要求各预算单位在2017年1月5日前将在职人员工资批复完毕,各科室在1月11日前报送工资数据和纸质补发调整工资拨款单,1月18日前计划将工资拨付到位。市政府和人社局要求1月5日以后在职工资没有批完不能按时发放的,只能2月份补发和实行新工资标准统发,各单位一定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自行对职工进行解释和答疑。
各科室以12月25日下达的表样为准,科室可根据本科的业务需求进行调整。预算单位在填报人员性质时,一定要将行政和事业、离休和退休集中填列,即先集中录入行政然后再集中录入事业人员、先集中录入离休然后再集中录入退休人员。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