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在新华浴池洗澡碰到一件事,一对夫妇在新华浴池院内包间洗澡时将价值1300多元的珍珠项链遗忘在浴池旁。返回去寻找时,另一对进入该包间洗澡的夫妇证实看到打扫卫生的服务员捡起了一个白色东西放入自己口袋了,随询问服务员,她说没见到,失主报警后,城关派出所去了几个民警,问询当事人仍不承认,民警对失主说,丢东西不属于案件,不能立案,即便是拾到了,人家不承认,也没办法。最终不了了之。最近社会上也经常发生这样的事,失主丢东西后又气又急,看监控找证人,自觉返还的让人称颂,不承认的让出警的警察也很为难。不懂法律,这样的事件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