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2016-12-27 栗乡清风
迁西纪字〔2016〕24号
中共迁西县纪委
迁西县监察局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党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纪工委、监察分局:
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两节”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率先垂范。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纪律约束,划清“红线”。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重申以下“十二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
3.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4.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5.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参与赌博活动,规避组织监督;
7.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8.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9.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1.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和经营性文艺晚会;
12.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行为。
三、加大督查力度,营造氛围。节日期间,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十二个严禁”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间断、大规模、持续地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一批顶风违纪案件并公开曝光,以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同时,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单位公务开支票据的审核监管力度,对涉及外出考察、公务接待、差旅报销、车辆维修、商场(烟酒店、土特产品店等)购物等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开支票据,要进一步规范票证管理,严格审核验证,做到开支项目名副其实,签字环节缺一不可,佐证资料规范齐全,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票据报销入账,否则将视情节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纪律责任。在“两节”期间,县广播电视台、《今日栗乡》编辑部等职能部门要不断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四、严格执纪问责,形成震慑。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加大对辖管单位的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严肃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两节”期间被中央和省、市纪委暗访组查实曝光的,一律予以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同时还要按照“一案双查”的有关要求,追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的纪律责任。此外,针对年终岁末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卡券问题,县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对大额公务支出发票、异常发票和财政资金使用等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县纪委监察局专项举报电话:工作日5612388 ,夜间及节假日5611427 。
2016-12-27 栗乡清风
迁西纪字〔2016〕24号
中共迁西县纪委
迁西县监察局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党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纪工委、监察分局:
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两节”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率先垂范。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纪律约束,划清“红线”。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重申以下“十二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
3.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4.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5.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参与赌博活动,规避组织监督;
7.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8.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9.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1.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和经营性文艺晚会;
12.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行为。
三、加大督查力度,营造氛围。节日期间,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十二个严禁”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间断、大规模、持续地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一批顶风违纪案件并公开曝光,以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同时,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单位公务开支票据的审核监管力度,对涉及外出考察、公务接待、差旅报销、车辆维修、商场(烟酒店、土特产品店等)购物等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开支票据,要进一步规范票证管理,严格审核验证,做到开支项目名副其实,签字环节缺一不可,佐证资料规范齐全,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票据报销入账,否则将视情节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纪律责任。在“两节”期间,县广播电视台、《今日栗乡》编辑部等职能部门要不断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四、严格执纪问责,形成震慑。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加大对辖管单位的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严肃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两节”期间被中央和省、市纪委暗访组查实曝光的,一律予以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同时还要按照“一案双查”的有关要求,追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的纪律责任。此外,针对年终岁末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卡券问题,县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对大额公务支出发票、异常发票和财政资金使用等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县纪委监察局专项举报电话:工作日5612388 ,夜间及节假日561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