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古稀 十年奔波
滥用职权 拖延执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李秀爱,女,现住许昌市魏都区王月桥,今天我含泪再次反映禹州法院副院长刘雷英不管党纪国法、玩忽职守、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袒护马云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胆大妄为、私自违法侵占我的房屋,拒不搬出的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恳请领导关注一下年近古稀、无依无靠、生活十分困难的我,依法督促法院限期执行,以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998年马云超先后购买我棉纱,但仅支付我一部分货款。历经阻挠,禹州法院最终判决马云超偿还我货款合计151383元及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随后,向禹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禹州法院对我的执行案件百般刁难、久拖不执行。我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市人大帮助,最终与马云超达成执行协议:马云超分两次偿还我货款。但马云超却伪造收到条,后被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鉴字2002第0276号鉴定书签定为系伪造的收到条,由此可见,但马云超还是拒绝偿还我货款。我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法院却百般阻挠、拒绝执行。在我多方反映及上级领导的关怀下,2004年我通过禹州法院(2005)禹执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以55315元的价格取得马云超位于禹州市颍川办事处东十里铺五间平房的所有权,马云超对剩余的货款扔拒绝偿还,法院对剩余的货款却拖延执行。之后,我想卖掉该房屋,但由于马云超及其亲属的阻挠,没人敢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已经升值,马云超却目无国法、胆大妄为、私自违法敲掉门锁,侵占了原本属于我的房屋,我知道后,要求其立即搬出该房屋,同时通过禹州法院执行局责令其搬出该房屋,但马云超等人却拒绝搬出。期间,我多次要求法院对剩余的货款及其利息予以执行,况且马云超家每年都分有土地补偿款,但由于主管副院长刘雷英滥用职权、百般阻挠至今没有采取执行措施。2011年通过法院执行法官计算本金及其利息马云超还的支付我十三万多元。后我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许昌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此事,禹州法院蒋天营称要追究马云超的刑事责任,但至今没有追究。2015年5月20日禹州法院刘雷英院长称:房屋已经给你了,我们就不管了,你就是告到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用。执行局的法官请示刘雷英院长要拘留马云超,但刘院长没有批准。我多次向禹州法院提供财产信息后,马云超就得到消息转移、隐匿该财产。2015年我写信到省高院、省信访局等部门督促禹州法院尽快执行,但法院、执行法官却态度蛮横、百般刁难我年近古稀的老年人,拒不执行。执行法官还称:你跑的太少了。难道法院执行案件与我跑的多少有关吗?难道法院不是依法办案?是靠当事人跑的多少办案?特别是马云超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批捕,由于刘雷英及其爱人公安局主管刑事的副局长的作用,马云超在没有追究任何法律责任的情况下被无故释放。刘雷英还称你告到那也没有用。
从我向禹州法院申请执行至今已10年之久,但刘雷英院长、执行人员却百般阻挠,阴奉阳违、不予执行。2016年期间先后更换4名执法法官,其中有位执行法官十分认真负责,为老百姓办实事,在准备拘留马云超的过程中,却被主管执行的刘雷英院长滥用职权,无故将其调离,安排一个患病住院的执行员负责执行该案件。刘雷英院长还参与马云超家组织的二次外出旅游,这是变相的受贿,如果没有收取马云超家的受贿,为何至今被执行人马云超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被新闻媒体曝光上黑名单。只要对我执行案件有利的,刘雷英院长为何统统不予批准。刘雷英还利用其爱人是禹州市公安局主管刑事的副局长对控告他的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由于上述情况,我也不敢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马云超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如今我已年近古稀,身患多病、十多年我多次奔波于禹州法院及相关政法部门,整日以泪洗面,但副院长刘雷英不顾党纪国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百般刁难、袒护马云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侵占我的房屋,恳请上级领导责令督促禹州法院、许昌中院限期执行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体现法律之公正!
反映人:李秀爱
2017年 1月6日
滥用职权 拖延执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李秀爱,女,现住许昌市魏都区王月桥,今天我含泪再次反映禹州法院副院长刘雷英不管党纪国法、玩忽职守、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袒护马云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胆大妄为、私自违法侵占我的房屋,拒不搬出的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恳请领导关注一下年近古稀、无依无靠、生活十分困难的我,依法督促法院限期执行,以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998年马云超先后购买我棉纱,但仅支付我一部分货款。历经阻挠,禹州法院最终判决马云超偿还我货款合计151383元及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随后,向禹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禹州法院对我的执行案件百般刁难、久拖不执行。我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市人大帮助,最终与马云超达成执行协议:马云超分两次偿还我货款。但马云超却伪造收到条,后被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鉴字2002第0276号鉴定书签定为系伪造的收到条,由此可见,但马云超还是拒绝偿还我货款。我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法院却百般阻挠、拒绝执行。在我多方反映及上级领导的关怀下,2004年我通过禹州法院(2005)禹执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以55315元的价格取得马云超位于禹州市颍川办事处东十里铺五间平房的所有权,马云超对剩余的货款扔拒绝偿还,法院对剩余的货款却拖延执行。之后,我想卖掉该房屋,但由于马云超及其亲属的阻挠,没人敢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已经升值,马云超却目无国法、胆大妄为、私自违法敲掉门锁,侵占了原本属于我的房屋,我知道后,要求其立即搬出该房屋,同时通过禹州法院执行局责令其搬出该房屋,但马云超等人却拒绝搬出。期间,我多次要求法院对剩余的货款及其利息予以执行,况且马云超家每年都分有土地补偿款,但由于主管副院长刘雷英滥用职权、百般阻挠至今没有采取执行措施。2011年通过法院执行法官计算本金及其利息马云超还的支付我十三万多元。后我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许昌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此事,禹州法院蒋天营称要追究马云超的刑事责任,但至今没有追究。2015年5月20日禹州法院刘雷英院长称:房屋已经给你了,我们就不管了,你就是告到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用。执行局的法官请示刘雷英院长要拘留马云超,但刘院长没有批准。我多次向禹州法院提供财产信息后,马云超就得到消息转移、隐匿该财产。2015年我写信到省高院、省信访局等部门督促禹州法院尽快执行,但法院、执行法官却态度蛮横、百般刁难我年近古稀的老年人,拒不执行。执行法官还称:你跑的太少了。难道法院执行案件与我跑的多少有关吗?难道法院不是依法办案?是靠当事人跑的多少办案?特别是马云超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批捕,由于刘雷英及其爱人公安局主管刑事的副局长的作用,马云超在没有追究任何法律责任的情况下被无故释放。刘雷英还称你告到那也没有用。
从我向禹州法院申请执行至今已10年之久,但刘雷英院长、执行人员却百般阻挠,阴奉阳违、不予执行。2016年期间先后更换4名执法法官,其中有位执行法官十分认真负责,为老百姓办实事,在准备拘留马云超的过程中,却被主管执行的刘雷英院长滥用职权,无故将其调离,安排一个患病住院的执行员负责执行该案件。刘雷英院长还参与马云超家组织的二次外出旅游,这是变相的受贿,如果没有收取马云超家的受贿,为何至今被执行人马云超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被新闻媒体曝光上黑名单。只要对我执行案件有利的,刘雷英院长为何统统不予批准。刘雷英还利用其爱人是禹州市公安局主管刑事的副局长对控告他的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由于上述情况,我也不敢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马云超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如今我已年近古稀,身患多病、十多年我多次奔波于禹州法院及相关政法部门,整日以泪洗面,但副院长刘雷英不顾党纪国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百般刁难、袒护马云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侵占我的房屋,恳请上级领导责令督促禹州法院、许昌中院限期执行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体现法律之公正!
反映人:李秀爱
2017年 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