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中经诈骗案投诉,实质上对中经公司违法行为的保护,是对受害者的再次伤害】(一)厦门市政府以贯彻国务院37号、38号文中经公司已停止营业为由,不受理诈骗投诉案,缺乏政策依据。中央文件是对违法违规经营期货的整顿,停止营业不能成为不受理投诉的借口。(二)法律解决与行政处理是问题的两个方面,各有各不同的职责,法律问题不能推给政府部门,同样政府部门的事也不能推给法律部门。如所有问题都推给法律部门解决,那么政府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三)所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前提是政府部门认为投诉对象确是违法,既然如此,政府部门应积极支持投诉人依法维权,而不是视而不见。(四)对不知如何打官司、打不起官司的大多数老百姓来说,不受理投诉,所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实质上是对中经公司违法行为的保护,是对受害者的继续伤害。我代表千万个受害者强烈呼吁~厦门市政府承担起当初审批监管中经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责任!要求中经商品交易中心兑现承诺,兜底负责赔偿责任!还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