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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专用车上路运营有了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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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秦皇岛市残疾人专用车违规运营情况的追踪调查  疏堵相济规范合法运营 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怀与关注。但是,残疾人专用车违规上路营运在秦皇岛市出现以后,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规范,这种无牌、无证、无任何运营手续的违规运营情况大有滋蔓之势:上路营运的残疾车猛增到300余辆,并且还吸引了大量外地残疾人、农村残疾人,甚至一些身体健全人加入其中,成为这个优秀旅游城市的一道“灰色风景”。这种情况在全国其他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也普遍存在。本报报道刊出后,许多地方读者打来电话,反映他们所在城市残疾人专用车违规上路运营的现象,也是有关部门刚一管理,就出现残疾人集体上访事件,最后也就无人敢管,任其发展。  “说心里话,政府不愿意看到残疾人为了谋生去驾车运营。我们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福利的救助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会逐渐增强。在现有条件下,只能采取相应过渡性措施,规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运营,并使其合法化。一方面为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也可作为城市交通运输的一种补充,特别在小街小巷上,为不同人员提供交通方便。”秦皇岛市副市长赵春林对记者说。  按照国家五部委1992年关于《加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管理通知》的精神,在进行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6月27日,秦皇岛市公安局、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秦皇岛市劳动局、秦皇岛市公用事业局、秦皇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残疾人助力车、货运三轮车管理的通告》。  通告要求,从7月3日起,从事运营的残疾车一律停止运营,具有本市城市户口的人员经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批准,符合下肢体残疾要求的,必须办理合法手续,才能上路营运。合法手续是:残疾人专用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办理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后,领取行驶证和号牌;残疾车主身体检验合格后,需进行交通规则、驾驶技术培训,取得驾驶资格后,由秦皇岛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关证件;残疾人需持下肢体残疾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向公用事业局申请营运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通告还规定残疾人专用车不得转让给他人运营;运营时,只准载运一人;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地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身,长度前端不得超过驾驶座,后端不得超出车身20厘米以上,重量不得超过100千克。  7月4、5、6三日,记者在秦皇岛市区已见不到残疾人专用车在路上运营,大街小巷有关残疾人专用车运营的宣传标语、通告精神在醒目的地方张挂,残疾人专用车行驶标志也加盟交通标志中。据了解,这期间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将该通告向社会印发了两万份,并在市区主要残疾人专用车出没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50幅。  秦皇岛市副市长赵春林对记者说,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虽然只是少数人,但每个残疾人的身后还有家庭,从他们身上可以折射出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人们的精神文明程度;能体现出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能展示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增强他们自尊自强的信心。所以,残疾人带来的问题是社会问题。这次治理残疾人专用车,市政府是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角度考虑的。治理残疾人专用车上路运营是个难点,社会不给予照顾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和对人权的保障,但不能因为是少数人、是弱势群体的行为就放任,从而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影响了大多数人的交通。解决好这个问题,使他们按法规、按正常的秩序工作,既能提高自身生活质量,使他们守规运营,也能满足不同交通层次的需要。   有章可循众口自我调理 通告发布以后,秦皇岛市从事运营的残疾车车主反映不一。本市户口的残疾人大多表示理解和赞成,外地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残疾人大多表示不理解。杨先生是本市户口的残疾人,但他是上肢体残疾,不符合通告要求。他认为:“通告精神是好的,但我这上肢残疾不在可以上路运营允许范围之列,干别的又没本钱,家里又困难,我希望能保住这个饭碗。”  至于从黑龙江省来的张先生,虽然对通告精神不理解,但他也承认这样东躲西藏、不合法地干并非长久之计。他说:“只能想想别的谋生方法了。”  下肢体残疾的赵先生则对通告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说:“我是四级肢体残疾。原单位给我发放最低生活费已经七年了。在从事残疾人助力车营运前,我也给人打过工,由于腿部残疾,真是难上加难。再加上老婆没工作,孩子又待业,我曾一度看不到光明。通告给了我机会,我一定珍惜政府给的这次机会,积极参加驾驶技术培训,认真学好交通法规,把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交齐,踏踏实实上路营运。感谢政府对我们残疾人的关心。”  在秦皇岛市驾驶员考试中心,市公安局副局长杨齐鸣正在给考试合格的残疾人驾驶员发驾驶证。第一个领到证的恰巧是记者上次采访中遇到的张先生,他举着驾驶证大声说:“感谢政府,感谢交警!”他对记者说:“这下可好了,我们的生意有保障了,我们合法了。”  家住秦皇岛市海港区玉峰北里的彭师傅,是第一个取得残疾人车牌证的申领者,其车牌号是冀CA001。他逢人便说:“太快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取得而且是全市第1号牌照,我太高兴了。”彭师傅非常高兴,嘴里不停地说:“社会主义就是好啊,像我这样的残疾人,在旧社会,哪有条件娶妻生子?现在我还能合法地从事营运,靠双手养活自己,养活全家。”彭师傅目前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18岁,正上高中;二女儿14岁,已上初中。他说:“正是需要钱的时候。这回好了,不让外地人和不符合要求的残疾人从事营运,只剩下我们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从事营运,收入能比以前多一些,而且纳入正常管理范围,干起来心里也踏实。”  对于加强残疾人专用车上路营运的管理,市民普遍表示赞成。研究城市化管理的学者李先生认为,残疾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人们的同情和关注。政府允许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专用车从事营运,既是对残疾人的关爱也是对城市未来的发展负责任,对市民的生命安全负责任。残疾人营运谋生不能以影响人们出行安全作为代价。因此,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专用车上路营运纳入规范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据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统计,秦皇岛市区符合下肢残疾条件的残疾车运营车主有94名。   热情服务体现人文关爱 通告公布后,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立即召开了岗勤大队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协调工作会。会议制订了如何方便符合要求的残疾人专用车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方案。他们与秦皇岛市交通局、相关保险公司等单位进行协商,凡是残疾人专用车办理手续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都统一进驻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驾驶员考试场,实行一条龙式办公。所有的办公场所都设在一楼,以方便残疾人办理手续。涉及办理残疾人专用车手续的相关业务流程,交警部门均做了科学合理的安排。  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魏顺安、政委赵然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交警在严格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对残疾人专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的同时,还要从人人关爱弱势群体角度做到热情服务,不允许冷、横、硬现象发生。同时,把有关加强残疾人专用车管理的通告和相关规定发放到每一位交警手中,让他们在吃透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在管理上必须做到文明执法,文明管理。  彭师傅申请车牌照等手续时,亲身感受到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热情。由于他腿脚不便,公安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没有让他把车开到指定地点,而是由车检人员在原地对他的车辆按照规定进行了认真检测,一些需要复印的材料,车管人员也都帮助他跑完。在体检处,交警支队驾驶员人体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为缓解他紧张情绪,边给他量血压边同他聊天儿。最后,工作人员还根据他的眼睛充血现象,细心地告诉他:“夏天天气热,多注意休息,多吃清凉的东西。”全部手续办完后,交警支队公安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张广顺把车牌递到他手中,他笑得合不拢嘴,还开玩笑说:“不敢大笑,因为牙齿不整齐,怕人见了害怕。”  负责主抓残疾人办理证照业务工作的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车辆管理所所长王建民统筹现场工作,他不时耐心为残疾人讲解相关规定,又同时叮嘱工作人员注意效率,包括他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在没有遮荫的太阳底下,忙得连口水都顾不上喝。在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部门人员以及秦皇岛市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有力配合下,7月3日这一天,有5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专用车车主申领到自己的车牌照。整个业务现场,欢声笑语不断。残疾人办理车管业务工作从7月3日至7月7日止,其中7月5日和6日是周六、周日。  就残疾人专用车运营问题,秦皇岛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诸如定价、每公里成本核算、发票额度等实质性问题。围绕大交通环境,如何给残疾人专用车的运营行为定位,也在政府考虑中。就像赵春林副市长说的,城市交通问题是一个复杂、庞大的工程,有历史、地理、文化、经济等原因,不能因为道路艰难就停滞不前,必须扎实有效地一步步往前走。  不管怎样,秦皇岛市的步子是迈出了。从7月8日起,秦皇岛市交警将根据政府通告和交通法规规定,对未办理合法手续而依然上路运营的残疾人专用车坚决予以取缔。
作者: 本报记者 孙宝叶 于志刚 通讯员 刘杰 王小雪 


1楼2017-01-13 12: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