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12年,那时徐纪周在重庆拍戏,雷米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由重庆出版社出版,正式上市之前,徐纪周提前拿到了样书,看了,“夜不能寐”,随后和雷米在微博上加了关注,后来要了电话,电影版权的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
徐纪周早在4年前就买下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版权,当时市场上还没有IP的概念,大众的主流还是拍喜剧,警匪影片市场基本也难有开拓,加之小说本身诸多敏感部分,买下这本小说纯粹出于一腔热血的喜欢,“风险很大”,雷米在描述两人初识时,一脸知音相识的热切,“可能因为我们俩都有比较‘二’的执念”。后来徐纪周4年都在磨这个剧本,13年写完初稿,14、15、16年,一直在跟审查部门打交道。所幸终于拿到了拍摄许可证。
徐纪周早在4年前就买下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版权,当时市场上还没有IP的概念,大众的主流还是拍喜剧,警匪影片市场基本也难有开拓,加之小说本身诸多敏感部分,买下这本小说纯粹出于一腔热血的喜欢,“风险很大”,雷米在描述两人初识时,一脸知音相识的热切,“可能因为我们俩都有比较‘二’的执念”。后来徐纪周4年都在磨这个剧本,13年写完初稿,14、15、16年,一直在跟审查部门打交道。所幸终于拿到了拍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