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快速通道沭阳县城区快速通道工程
预公告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沭阳县城区快速通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沭阳县城区快速通道工程公开招标,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7年1月20日17:30时之前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
一、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财政。
2、工程地点:南起苏州路交叉口以南约770米,起点桩号为AK0+110,终点至天津路交叉口以东约710米,终点桩号为AK4+950,全长4.95公里。
3、工程规模: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下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路灯、交通监控及信号灯、电力、电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完成工程量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工程审计决算结束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标段名称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苏州路至中华路,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梁、排水、下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路灯、交通监控及信号灯、电力、电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中华路至天津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下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路灯、交通监控及信号灯、电力、电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四、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分值5个方面按照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开标现场抽签决定的开标顺序,对工程进行评审。即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本项目的一个标段。在评审中,如发现投标人已在前一个标段评审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所投的另外标段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所投的另外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企业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分达到70分及以上。以提供经沭阳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沭阳”(http://cxsy.shuyang.gov.cn/)网站“沭阳县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注:(1)企业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3566573。(3)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必须能反映信用分值和有效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诚信库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未上传导至系统无法获取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6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单位因当地养老保险部门没有开通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当地未开通网上查询的证明原件,投标人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否则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投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保险查询方式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编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还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保险查询方式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内容中。
5、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中人员配备情况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专业要求:道路或市政工程;
(2)施工员不得少于5名,具有施工员资格证书,专业要求:道路或市政工程;
(3)质量员不得少于5名,具有质量员资格证书,专业要求:道路或市政工程;
(4)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5名,具有安全员资格证书,专业要求:道路或市政工程。
上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上专业为准。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中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和其他项目兼任其他职务或相互兼职。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的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不在本次评标审核范围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及其相关原件供招标人审核。
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提供资料,则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能力承接本项目,放弃中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如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总人数中如有二名及二名以下经核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总人数中如有三名及以上经核验不合格的,或技术负责人经核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沭阳县本地企业必须取得2016年9月1日之后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县外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沭阳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核准书》。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以有关部门书面认定的时间为准)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
7.4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7.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其他条件:
8.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8.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8.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8.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8.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8.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5.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8.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反馈意见方式
(1)招标人邮箱:547026979@qq.com ;
(2)招标代理邮箱:592526703@qq.com。
七、其他: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标段,如投2个标段就是160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八、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请到百度网盘自行下载
http://pan.baidu.com/s/1ge54qsV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39052409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岩 联系电话:13357856081
地 址:沭阳县康平雅居西门
十、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为: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 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0527-83553346
预公告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沭阳县城区快速通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沭阳县城区快速通道工程公开招标,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7年1月20日17:30时之前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
一、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财政。
2、工程地点:南起苏州路交叉口以南约770米,起点桩号为AK0+110,终点至天津路交叉口以东约710米,终点桩号为AK4+950,全长4.95公里。
3、工程规模: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下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路灯、交通监控及信号灯、电力、电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完成工程量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工程审计决算结束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标段名称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苏州路至中华路,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梁、排水、下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路灯、交通监控及信号灯、电力、电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中华路至天津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下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路灯、交通监控及信号灯、电力、电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四、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分值5个方面按照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开标现场抽签决定的开标顺序,对工程进行评审。即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本项目的一个标段。在评审中,如发现投标人已在前一个标段评审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所投的另外标段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所投的另外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企业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分达到70分及以上。以提供经沭阳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沭阳”(http://cxsy.shuyang.gov.cn/)网站“沭阳县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注:(1)企业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3566573。(3)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必须能反映信用分值和有效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诚信库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未上传导至系统无法获取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6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单位因当地养老保险部门没有开通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当地未开通网上查询的证明原件,投标人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否则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投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保险查询方式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编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还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保险查询方式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内容中。
5、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中人员配备情况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专业要求:道路或市政工程;
(2)施工员不得少于5名,具有施工员资格证书,专业要求:道路或市政工程;
(3)质量员不得少于5名,具有质量员资格证书,专业要求:道路或市政工程;
(4)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5名,具有安全员资格证书,专业要求:道路或市政工程。
上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上专业为准。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中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和其他项目兼任其他职务或相互兼职。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的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不在本次评标审核范围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及其相关原件供招标人审核。
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提供资料,则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能力承接本项目,放弃中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如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总人数中如有二名及二名以下经核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总人数中如有三名及以上经核验不合格的,或技术负责人经核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沭阳县本地企业必须取得2016年9月1日之后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县外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沭阳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核准书》。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以有关部门书面认定的时间为准)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
7.4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7.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其他条件:
8.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8.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8.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8.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8.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8.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5.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8.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反馈意见方式
(1)招标人邮箱:547026979@qq.com ;
(2)招标代理邮箱:592526703@qq.com。
七、其他: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标段,如投2个标段就是160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八、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请到百度网盘自行下载
http://pan.baidu.com/s/1ge54qsV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39052409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岩 联系电话:13357856081
地 址:沭阳县康平雅居西门
十、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为: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 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0527-8355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