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 2016年度十大判决书
龙姑姑 龙图法律教育
<<作为法律人,我们希望看到更多这样高水平的判决,这是我们的初心和归宿。从息讼的角度来讲,好案件可遇不可求,尽量力求做到以判决结案应该成为一种审判的风尚。
我们邀请了专业律师为大家点评十大刷爆朋友圈的判决书,希望从专业点评中管中窥豹,看看这个社会、这个行业对这些判决书的看法。>>
1一只流浪猫的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点评人:邓金华教师
一份流浪猫的终审判决,法官也是操碎了心。我还是站在猫一边的,为这只勇敢的猫点赞。
2史上最美离婚判决
点评人:黄伟阳律师
法官这么写,绝对算是一份温暖的判决,一份有人情味儿的判决,创新实干的精神值得敬佩。但是,这只能做为偶尔为之,万不能成为也不可能成为法律界的标杆。因为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是不能动摇的.
3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
点评人:杜涛欣 周頔 记者
2016年,最让公众扬眉吐气的法治案件中,当属“聂树斌平冤案”。最高人民法院平反聂树斌案,体现了证据裁判、独立审判的价值。再审判决书不回避问题,细致回应聂树斌家属及律师的质疑,是努力追求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
点评人:赵野
花了些时间,把最高院再审聂树斌案的判决书仔细看了,头上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仅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就能定罪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罪犯。工作多年,看的判决书不多也有千份了,类似聂树斌案判决书把代理人意见和观点表述如此详尽的不多,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代理人的意见和观点出现在判决书中。
4全国首起“雾霾案”判决书
点评人:庞九林 律师
本案是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起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具有以下示范作用:
一是明确了原告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是本案的适格主体。
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系2005年4月22日在民政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自登记之日至本案起诉之日成立满五年,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满五年,并无违法记录。可以作为原告。
二是认为企业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的精神性环境权益,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环境权益具有公共权益的属性,从经济学角度而言,环境资源是一种综合性的财产,在美学层面上,优良的环境可以成为人的精神活动的对象,因被告振华公司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其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的精神性环境权益,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三是支持评估费用、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5琼瑶诉于正案终审判决书
点评人:晏志春 律师
保护原创,一直在说,但是各地保护力度并不一致。这个判决,树立了保护著作权的新标杆,如此侵权,应该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
6民政局拒绝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一案判决书
点评人:刘江山律师
本案明确了,即使律师证没有通过年检,没有加盖年检章,仍然是有效证件,仍然可以进行执业活动。
7全国首例由代孕印发监护权纠纷案判决书
点评人:庞九林律师这份判决书,将情理法非常好的结合,融入判决书,确是判决书典范。写出这样的判决书,不仅需要很高的法律、文学水平,更需要时间。希望2017年不要很忙,能够写出更多这样的判决书来。正如判决书写的:两名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无从选择地来到这个世上,本应享有幸福的权利,却因为父母的不当行为,引发了一系列纠纷,为原本幸福的人生蒙上一层阴影。 一纸判决可以裁判权利, 但不能裁断情感。裁判虽然是理性而坚硬的,但亲情却是温暖而柔软的,在家庭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中,更需要的是亲情的温和化解,而非裁判的冷硬切割。希望双方能够多以孩子为念,化解不必要的矛盾和摩擦,置怨结欢,处理好今后的探望及遗产继承等事宜,给孩子们营建一个亲睦、和谐的家庭环境,使其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8一份获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全国一等奖民事判决书
点评人:网络
该案开启了在判决书中援引专家观点之先河,在司法实践中是一次大胆创新之举,亦是增强裁判公信力的有益之举。司法判决书的最主要功能是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一个合理化的证明,在现有法律规定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法官不能拒绝裁判,而法官突破成文法的局限性、大胆援引专家学者观点进行说理、加强论证说服力,既凸显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也体现了司法实践对专家理论的最终检验和最高评价。
9一份引用“圣经”判不准离婚,被誉为业界良心的离婚判决
点评人:赵小鲁 律师
对判决书进行点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份经典的,引发社会热议的判决书,本身就饱含着丰富的政治法律社会信息。很多话题,深挖下去,足以写一篇博士论文。在一份几百字的文字中,进行点评,颇有难处。但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执业三十三年的资深律师,还是想说几句。所谓点评,不过有感而发,权作一家之言吧。
首先,看一份判决书,要看法官是否“用心”。“用心”裁判,是法官的职业道德之所在。不同的职业,用心与否的标准不同。衡量法官是否用心判案的职业标准,就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一份判决书,说理是否充分,不仅体现了法官的水平,更体现了法官的“用心”。就是“法律良心”。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官撰写的判决书,没有立法的效力。也因此,一些判决文书,不论案件内容简单复杂,说理部分都很简单,甚至苍白无力。结果,不仅不能使当事人信服,不利于法官水平提高,也会降低法院裁判文书的司法公信力。针对点评文书,我要为这个案子的法官点赞。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离婚案件,经法官说理,真的焕发出夺目的光彩。这是一份难得的经典判决。
其次,判决的经典之处,还在于说理情文并茂,情理法相统一。我有一个体会,当公平正义被确立为一个司法原则时,司法公正的旗帜下,就第一次将法律价值追求和社会伦理价值追求有机的统一起来。这份判决,通篇说理,都是老百姓的伦理道德。我们很多人都有同感,现在的社会节奏太快了,拜金主义太强了,婚姻家庭关系太淡薄了。在很多年轻人看来,似乎,高离婚率才是现代社会的特征。其实,我看,很多年轻人闪结闪离,或者不过“七年之痒”,都是心情浮躁,而社会又没有正确舆论引导的结果。西方社会的婚姻家庭观念,真的适合中国国情吗?其实,即使在西方社会的中产阶级家庭,早已经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性解放,大有回归家庭之势。西方中产阶级的家庭观念非常之强,是我们不能想象的,而我们反而越来越不注重家庭关系和夫妻感情。就学习西方家庭文化而言,也有东施效颦之嫌。现在有一句话,越来越被人们接受,“最大的幸福是和你一起慢慢老去”,也就是我国传统的“白头偕老”。然而,“一起慢慢老去”,在快节奏的现代工业社会并不容易,中间需要多少相互包容理解,共同面对爱情中的激流漩涡。只有经过一波三折,挫折磨难,才能“一起慢慢老去”,达到人生全新的境界。就如《金色池塘》里的主人公一样。如果这份判决书,很多年轻人看过,更加珍惜“千年修得同船渡”的夫妻缘分,则这份判决书的社会效果,将会彰显,这位法官,套句佛学文化的词儿,也是功德无量。
如果讲一句大道理,就是法官判案,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要将一份判决书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要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是一支笔,在法官手中,就重逾千钧。因为判决书的每一个字,都将引领社会公共道德的方向。这份判决书,做到了。
下笔至此,意犹未尽。踌躇再三,还是想说一点不同的观点。也不一定就对,权作一家之言。我觉得,判决书引用《圣经》的话,似乎不尽合适。第一,我也曾深读《圣经》。《圣经》中的很多内容,我也认为很好,甚至心向往之,其中劝人向善的内容,和我国传统道德价值观,有暗合之意。但是,《圣经》作为舶来文化,并没有和中华文明相融合,与中华文化中的儒释道相互融合,大有不同。第二,判决书所引用《圣经》内容,和判决书说理部分似有牵强之嫌。不引用,就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反而更好。第三,我以为,政教分离,在司法领域更应重视。司法是国家之重器,判决书不宜引用《圣经》,至少以不引用为好。至于西方社会以基督文化为主流文化,在判决书中,可能会引用《圣经》,甚至总统宣誓就职,必以《圣经》起誓,皆不足为奇。毕竟东西方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本就是“双主线”发展路径。
最后,捎带说一句,新闻媒体报道的题目,《判决书引用“圣经”判不准离婚,情文并茂、业界良心!》,好像很不准确。不过,如果为了抢人眼球,也似无不可。“情文并茂”,所言非虚,但判决书,可不是引用《圣经》判不准离婚的。
瑕不掩瑜。希望今后看到更多这样的经典判决书。
点评人 :王习 四川警察学院
史上最美离婚判决书,其实更能为民众所接受,也增强了一定的说理性,有人说:“说理,应该用法言法语,用法学理论进行说理,采如此华丽之词藻说理,有损法律权威。”但我想说的是,第一、实践中又有多少法官进行了说理,大多数都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得出判决,其实民众是不理解背后的一个个道理的,甚至会出现即使胜诉,也不服判决的尴尬局面,所以比较而言,最美判决书对于不说理的判决书更好。第二、判决书就必须用法言法语吗?要知道判决书所面对的受众不仅是法官,律师等法律人士以及当事人,可能更多的是民众,社会舆论,一味地法言法语,普通民众是很难理解的,与其说不用法言法语有损法律权威,不如说一份能为民众所能理解的判决书更具权威。第三、判决书的模板化,我想不需要法官这样的法律人才能制作,一般人也可以制作,如此简单套用,有谁不会。第四、模板化制作,都加以套用,可能导致法律工作的乏味,作为一个法律人难道就不能让自己的工作变得有灵魂,有深度,有乐趣。
10迄今为止最牛,最帅,最酷的刑事判决书
点评人:杨汉卿律师
法官的不懈追求令我们感叹,法律人的初心,法律人的终极追求就在于此,具有更大的示范意义。
我们也不能确认和保证本判决是唯一正确的,我们唯一能保证的是,合议庭三名法官作出的这一细致和认真的判断是基于我们的良知和独立判断,是基于我们对全案事实的整体把握和分析,是基于我们对法律以及法律精神的理解,是基于我们对实现看得见的司法正义的不懈追求。
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保研、考研、复试、调剂保录取,法学博士,法律职业规划,龙图教育提供全程的全科的学习规划与辅导。
龙姑姑 龙图法律教育
<<作为法律人,我们希望看到更多这样高水平的判决,这是我们的初心和归宿。从息讼的角度来讲,好案件可遇不可求,尽量力求做到以判决结案应该成为一种审判的风尚。
我们邀请了专业律师为大家点评十大刷爆朋友圈的判决书,希望从专业点评中管中窥豹,看看这个社会、这个行业对这些判决书的看法。>>
1一只流浪猫的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一只流浪猫的终审判决
点评人:邓金华教师
一份流浪猫的终审判决,法官也是操碎了心。我还是站在猫一边的,为这只勇敢的猫点赞。
2史上最美离婚判决
点评人:黄伟阳律师
法官这么写,绝对算是一份温暖的判决,一份有人情味儿的判决,创新实干的精神值得敬佩。但是,这只能做为偶尔为之,万不能成为也不可能成为法律界的标杆。因为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是不能动摇的.
3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
点评人:杜涛欣 周頔 记者
2016年,最让公众扬眉吐气的法治案件中,当属“聂树斌平冤案”。最高人民法院平反聂树斌案,体现了证据裁判、独立审判的价值。再审判决书不回避问题,细致回应聂树斌家属及律师的质疑,是努力追求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
点评人:赵野
花了些时间,把最高院再审聂树斌案的判决书仔细看了,头上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仅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就能定罪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罪犯。工作多年,看的判决书不多也有千份了,类似聂树斌案判决书把代理人意见和观点表述如此详尽的不多,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代理人的意见和观点出现在判决书中。
4全国首起“雾霾案”判决书
点评人:庞九林 律师
本案是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起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具有以下示范作用:
一是明确了原告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是本案的适格主体。
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系2005年4月22日在民政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自登记之日至本案起诉之日成立满五年,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满五年,并无违法记录。可以作为原告。
二是认为企业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的精神性环境权益,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环境权益具有公共权益的属性,从经济学角度而言,环境资源是一种综合性的财产,在美学层面上,优良的环境可以成为人的精神活动的对象,因被告振华公司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其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的精神性环境权益,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三是支持评估费用、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5琼瑶诉于正案终审判决书
点评人:晏志春 律师
保护原创,一直在说,但是各地保护力度并不一致。这个判决,树立了保护著作权的新标杆,如此侵权,应该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
6民政局拒绝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一案判决书
点评人:刘江山律师
本案明确了,即使律师证没有通过年检,没有加盖年检章,仍然是有效证件,仍然可以进行执业活动。
7全国首例由代孕印发监护权纠纷案判决书
点评人:庞九林律师这份判决书,将情理法非常好的结合,融入判决书,确是判决书典范。写出这样的判决书,不仅需要很高的法律、文学水平,更需要时间。希望2017年不要很忙,能够写出更多这样的判决书来。正如判决书写的:两名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无从选择地来到这个世上,本应享有幸福的权利,却因为父母的不当行为,引发了一系列纠纷,为原本幸福的人生蒙上一层阴影。 一纸判决可以裁判权利, 但不能裁断情感。裁判虽然是理性而坚硬的,但亲情却是温暖而柔软的,在家庭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中,更需要的是亲情的温和化解,而非裁判的冷硬切割。希望双方能够多以孩子为念,化解不必要的矛盾和摩擦,置怨结欢,处理好今后的探望及遗产继承等事宜,给孩子们营建一个亲睦、和谐的家庭环境,使其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8一份获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全国一等奖民事判决书
点评人:网络
该案开启了在判决书中援引专家观点之先河,在司法实践中是一次大胆创新之举,亦是增强裁判公信力的有益之举。司法判决书的最主要功能是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一个合理化的证明,在现有法律规定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法官不能拒绝裁判,而法官突破成文法的局限性、大胆援引专家学者观点进行说理、加强论证说服力,既凸显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也体现了司法实践对专家理论的最终检验和最高评价。
9一份引用“圣经”判不准离婚,被誉为业界良心的离婚判决
点评人:赵小鲁 律师
对判决书进行点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份经典的,引发社会热议的判决书,本身就饱含着丰富的政治法律社会信息。很多话题,深挖下去,足以写一篇博士论文。在一份几百字的文字中,进行点评,颇有难处。但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执业三十三年的资深律师,还是想说几句。所谓点评,不过有感而发,权作一家之言吧。
首先,看一份判决书,要看法官是否“用心”。“用心”裁判,是法官的职业道德之所在。不同的职业,用心与否的标准不同。衡量法官是否用心判案的职业标准,就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一份判决书,说理是否充分,不仅体现了法官的水平,更体现了法官的“用心”。就是“法律良心”。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官撰写的判决书,没有立法的效力。也因此,一些判决文书,不论案件内容简单复杂,说理部分都很简单,甚至苍白无力。结果,不仅不能使当事人信服,不利于法官水平提高,也会降低法院裁判文书的司法公信力。针对点评文书,我要为这个案子的法官点赞。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离婚案件,经法官说理,真的焕发出夺目的光彩。这是一份难得的经典判决。
其次,判决的经典之处,还在于说理情文并茂,情理法相统一。我有一个体会,当公平正义被确立为一个司法原则时,司法公正的旗帜下,就第一次将法律价值追求和社会伦理价值追求有机的统一起来。这份判决,通篇说理,都是老百姓的伦理道德。我们很多人都有同感,现在的社会节奏太快了,拜金主义太强了,婚姻家庭关系太淡薄了。在很多年轻人看来,似乎,高离婚率才是现代社会的特征。其实,我看,很多年轻人闪结闪离,或者不过“七年之痒”,都是心情浮躁,而社会又没有正确舆论引导的结果。西方社会的婚姻家庭观念,真的适合中国国情吗?其实,即使在西方社会的中产阶级家庭,早已经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性解放,大有回归家庭之势。西方中产阶级的家庭观念非常之强,是我们不能想象的,而我们反而越来越不注重家庭关系和夫妻感情。就学习西方家庭文化而言,也有东施效颦之嫌。现在有一句话,越来越被人们接受,“最大的幸福是和你一起慢慢老去”,也就是我国传统的“白头偕老”。然而,“一起慢慢老去”,在快节奏的现代工业社会并不容易,中间需要多少相互包容理解,共同面对爱情中的激流漩涡。只有经过一波三折,挫折磨难,才能“一起慢慢老去”,达到人生全新的境界。就如《金色池塘》里的主人公一样。如果这份判决书,很多年轻人看过,更加珍惜“千年修得同船渡”的夫妻缘分,则这份判决书的社会效果,将会彰显,这位法官,套句佛学文化的词儿,也是功德无量。
如果讲一句大道理,就是法官判案,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要将一份判决书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要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是一支笔,在法官手中,就重逾千钧。因为判决书的每一个字,都将引领社会公共道德的方向。这份判决书,做到了。
下笔至此,意犹未尽。踌躇再三,还是想说一点不同的观点。也不一定就对,权作一家之言。我觉得,判决书引用《圣经》的话,似乎不尽合适。第一,我也曾深读《圣经》。《圣经》中的很多内容,我也认为很好,甚至心向往之,其中劝人向善的内容,和我国传统道德价值观,有暗合之意。但是,《圣经》作为舶来文化,并没有和中华文明相融合,与中华文化中的儒释道相互融合,大有不同。第二,判决书所引用《圣经》内容,和判决书说理部分似有牵强之嫌。不引用,就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反而更好。第三,我以为,政教分离,在司法领域更应重视。司法是国家之重器,判决书不宜引用《圣经》,至少以不引用为好。至于西方社会以基督文化为主流文化,在判决书中,可能会引用《圣经》,甚至总统宣誓就职,必以《圣经》起誓,皆不足为奇。毕竟东西方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本就是“双主线”发展路径。
最后,捎带说一句,新闻媒体报道的题目,《判决书引用“圣经”判不准离婚,情文并茂、业界良心!》,好像很不准确。不过,如果为了抢人眼球,也似无不可。“情文并茂”,所言非虚,但判决书,可不是引用《圣经》判不准离婚的。
瑕不掩瑜。希望今后看到更多这样的经典判决书。
点评人 :王习 四川警察学院
史上最美离婚判决书,其实更能为民众所接受,也增强了一定的说理性,有人说:“说理,应该用法言法语,用法学理论进行说理,采如此华丽之词藻说理,有损法律权威。”但我想说的是,第一、实践中又有多少法官进行了说理,大多数都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得出判决,其实民众是不理解背后的一个个道理的,甚至会出现即使胜诉,也不服判决的尴尬局面,所以比较而言,最美判决书对于不说理的判决书更好。第二、判决书就必须用法言法语吗?要知道判决书所面对的受众不仅是法官,律师等法律人士以及当事人,可能更多的是民众,社会舆论,一味地法言法语,普通民众是很难理解的,与其说不用法言法语有损法律权威,不如说一份能为民众所能理解的判决书更具权威。第三、判决书的模板化,我想不需要法官这样的法律人才能制作,一般人也可以制作,如此简单套用,有谁不会。第四、模板化制作,都加以套用,可能导致法律工作的乏味,作为一个法律人难道就不能让自己的工作变得有灵魂,有深度,有乐趣。
10迄今为止最牛,最帅,最酷的刑事判决书
点评人:杨汉卿律师
法官的不懈追求令我们感叹,法律人的初心,法律人的终极追求就在于此,具有更大的示范意义。
我们也不能确认和保证本判决是唯一正确的,我们唯一能保证的是,合议庭三名法官作出的这一细致和认真的判断是基于我们的良知和独立判断,是基于我们对全案事实的整体把握和分析,是基于我们对法律以及法律精神的理解,是基于我们对实现看得见的司法正义的不懈追求。
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保研、考研、复试、调剂保录取,法学博士,法律职业规划,龙图教育提供全程的全科的学习规划与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