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关注普通公民反映原山东省巨野县大谢集信用社主任谢云起违法违纪的问题,我希望党和政府彻查这些违法乱纪人员,还社会一个公正和安定。
一、谢云起在1994年至2001年任大谢集镇信用社主任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国有土地1484.7平方米。
事实理由如下:
1、1994年依据(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收回巨野县谢集交通管理所原使用的国有土地3747平方米,并将该幅国有土地划拨给大谢集信用合作社建设办公楼使用”,有巨野县谢集信用合作社建设平面图为证,根据上述批复,划拨给巨野县农村信用社的土地东西边长(含路中心)是60米,南北边长(含路中心)是61米。
2、根据2011年12月22日巨野县方圆土地测绘有限公司绘制的大谢集镇信用社现状图测绘:东边长到路中心是61.613米,西边边长到路中心是62.089米,北边边长到路中心是84.258,南边边长到路中心是84.873米,得出总面积为5230.46平方米,比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人民政府批复面积多出1483.46平方米。
3、根据2013年12月30日巨国用(2013)第228国有土地使用证实用面积显示:东边边长(不含路中心)是50.11米,西边边长(不含路中心)是50.59米,北边边长(不含路中心)是74.16米,南边边长(不含路中心)是69.67米,实际使用面积是3650平方米(不包括路面占用的面积)。根据2011年12月22日巨野方圆土地测绘有限公司绘制的大谢集镇信用社现状图四至:北边界距路中心是11.5米,东边界距路中心是10.1米,计算结果总面积是5230.46平方米(含到路中心)。比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人民政府批复面积多出1483.46平方米。
4、根据2016年9月18日巨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山东恒智测绘有限公司实际测量:东边边长(含到路中心)是61.96米,西边边长(含到路中心)是62.22米,北边边长(含到路中心)是84.19米,南边边长(含到路中心)是84.33米,计算结果总面积为5231.7平方米,比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人民政府批复面积多出1484.7平方米。
根据事实证据第2.3.4条对比第一条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的3747平方米每一条都能证明,大谢集信用社原主任谢云起在任职期间向南侵占谢集医院1.96米,向西侵占23.19米,共计非法侵占国有土地1484.7平方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严查事实真相。
二、原信用社主任谢云起在非法侵占国有土地1484.7平方米的前提下,2001年10月20日,又炮制了《谢集信用社关于临街房屋的改造合同》在国有土地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建筑私人商品楼房,东西长28米,南北长20米,共计560平方米。
2001年谢云起任大谢集信用社法人代表,自己给自己签合同,谢云起在2001年10月和自己担任法人代表的信用社所签订的《谢集信用社关于临街房屋的改造合同》中,仅仅交付三万元就获得了这56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两套信用社标准家属院,每套价值不低于20万元以上)。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的这份合同中连使用年限都没有,难道是要子子孙孙都要世袭吗?请求相关领导予以彻查还国家一个纯洁的工作队伍,还党一个清廉!
此致
举报人:李合起
电话:13573033102
2017.1.20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关注普通公民反映原山东省巨野县大谢集信用社主任谢云起违法违纪的问题,我希望党和政府彻查这些违法乱纪人员,还社会一个公正和安定。
一、谢云起在1994年至2001年任大谢集镇信用社主任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国有土地1484.7平方米。
事实理由如下:
1、1994年依据(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收回巨野县谢集交通管理所原使用的国有土地3747平方米,并将该幅国有土地划拨给大谢集信用合作社建设办公楼使用”,有巨野县谢集信用合作社建设平面图为证,根据上述批复,划拨给巨野县农村信用社的土地东西边长(含路中心)是60米,南北边长(含路中心)是61米。
2、根据2011年12月22日巨野县方圆土地测绘有限公司绘制的大谢集镇信用社现状图测绘:东边长到路中心是61.613米,西边边长到路中心是62.089米,北边边长到路中心是84.258,南边边长到路中心是84.873米,得出总面积为5230.46平方米,比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人民政府批复面积多出1483.46平方米。
3、根据2013年12月30日巨国用(2013)第228国有土地使用证实用面积显示:东边边长(不含路中心)是50.11米,西边边长(不含路中心)是50.59米,北边边长(不含路中心)是74.16米,南边边长(不含路中心)是69.67米,实际使用面积是3650平方米(不包括路面占用的面积)。根据2011年12月22日巨野方圆土地测绘有限公司绘制的大谢集镇信用社现状图四至:北边界距路中心是11.5米,东边界距路中心是10.1米,计算结果总面积是5230.46平方米(含到路中心)。比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人民政府批复面积多出1483.46平方米。
4、根据2016年9月18日巨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山东恒智测绘有限公司实际测量:东边边长(含到路中心)是61.96米,西边边长(含到路中心)是62.22米,北边边长(含到路中心)是84.19米,南边边长(含到路中心)是84.33米,计算结果总面积为5231.7平方米,比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人民政府批复面积多出1484.7平方米。
根据事实证据第2.3.4条对比第一条巨政土字(1994)13号巨野县的3747平方米每一条都能证明,大谢集信用社原主任谢云起在任职期间向南侵占谢集医院1.96米,向西侵占23.19米,共计非法侵占国有土地1484.7平方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严查事实真相。
二、原信用社主任谢云起在非法侵占国有土地1484.7平方米的前提下,2001年10月20日,又炮制了《谢集信用社关于临街房屋的改造合同》在国有土地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建筑私人商品楼房,东西长28米,南北长20米,共计560平方米。
2001年谢云起任大谢集信用社法人代表,自己给自己签合同,谢云起在2001年10月和自己担任法人代表的信用社所签订的《谢集信用社关于临街房屋的改造合同》中,仅仅交付三万元就获得了这56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两套信用社标准家属院,每套价值不低于20万元以上)。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的这份合同中连使用年限都没有,难道是要子子孙孙都要世袭吗?请求相关领导予以彻查还国家一个纯洁的工作队伍,还党一个清廉!
此致
举报人:李合起
电话:13573033102
20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