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及家长:
为了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2016年新入学的农村贫困户家庭的中职和高职在校学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
一、资助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资金资助范围为扶贫部门“贫困家庭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的陕西省户籍贫困户家庭2016年新入学的中职、高职在校生。
二、 资助程序
(一)申请(2017年1月19日--2017年2月28日)
1、陕西省户籍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凤翔县职业教育中心就读的,由学生向户籍所在行政村提出书面申请,并及时在就读学校领取《凤翔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扶贫资助申请表》,在户籍所在行政村、镇(街道办)盖章后,与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学校汇总上报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凤翔县户籍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外省就读中职、高职的,由学生向户籍所在行政村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凤翔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凤翔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凤翔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扶贫资助申请表》,在户籍所在行政村、镇(街道办)签字盖章后,交到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职学生同时必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2016年新入学学生在校证明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职学生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2016年新入学学生在校就读证明及学生是否属高职学生证明”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或学生家长必需在时限要求内申请,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二)审核(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13日)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确定。
(三)名单公示(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
县教体局、扶贫办将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扶贫办网站、县教体局网站等媒体对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四)资金发放(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8日)
申请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依据公示结果进行资金发放。
在本县就读的中职学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由学校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学生本人。
在外省就读的中职、高职学生,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救助金。
发放工作结束后,将通过新闻媒体、单位网站等渠道对发放金额、受助人数、受助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联系电话:
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17-3020058(假期间) 3020054
凤翔县财政局
凤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翔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月19日
为了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2016年新入学的农村贫困户家庭的中职和高职在校学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
一、资助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资金资助范围为扶贫部门“贫困家庭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的陕西省户籍贫困户家庭2016年新入学的中职、高职在校生。
二、 资助程序
(一)申请(2017年1月19日--2017年2月28日)
1、陕西省户籍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凤翔县职业教育中心就读的,由学生向户籍所在行政村提出书面申请,并及时在就读学校领取《凤翔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扶贫资助申请表》,在户籍所在行政村、镇(街道办)盖章后,与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学校汇总上报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凤翔县户籍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外省就读中职、高职的,由学生向户籍所在行政村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凤翔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凤翔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凤翔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扶贫资助申请表》,在户籍所在行政村、镇(街道办)签字盖章后,交到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职学生同时必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2016年新入学学生在校证明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职学生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2016年新入学学生在校就读证明及学生是否属高职学生证明”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或学生家长必需在时限要求内申请,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二)审核(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13日)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确定。
(三)名单公示(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
县教体局、扶贫办将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扶贫办网站、县教体局网站等媒体对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四)资金发放(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8日)
申请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依据公示结果进行资金发放。
在本县就读的中职学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由学校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学生本人。
在外省就读的中职、高职学生,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救助金。
发放工作结束后,将通过新闻媒体、单位网站等渠道对发放金额、受助人数、受助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联系电话:
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17-3020058(假期间) 3020054
凤翔县财政局
凤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翔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