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让广大老年人共享交通运输发展成果,根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落实我市优待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制定本办法。
(一)老年优待卡:
年满60-65周岁的老年人可办理老年优惠乘车卡。乘车按人次减值,可跨年月使用,刷卡每次扣款0.5元,只限本人使用。办理该卡后,原老年优待证不再作为乘车依据,此卡不挂失,丢失责任自负。
老年优惠卡每次充值限额为10——900元,以10元为递增单位。
(二)老年免费优待卡:
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办理老年免费乘车卡。每月(自然月)允许免费乘车60次,当月有效,只限本人使用。办理该卡后,原老年优待证不再作为乘车依据,此卡不挂失,丢失责任自负。
为加强IC卡的管理,促使乘客爱护IC卡,以上卡型初次办理时需缴纳10元作为工本费,保险费每人每年12元,老年优惠卡和老年免费卡必须本人办理,代理(委托)无效,乘车优待卡每年免费年检一次,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老年证原件,本人亲自办理,同时缴纳乘车保险12元,逾期不年检者当月停止使用。
符合上述年龄的老年人,须本人持身份证、老年证,到审批大厅肥城公交IC卡销售点办理。
因故退卡时,卡面有弯折、砸压、刻划、高温变形痕迹、卡号无法辨别及卡面严重脏污、磨损等人为损坏的,只退还卡内余额,(该业务需从申请退卡日三天之后方可受理),补卡换卡按初次办理。
(注:老年优惠卡、老年免费卡必须本人使用,不得代人打卡,如发现有外借不是本人使用,公交公司有权收回,该卡作废,押金不退,并列入黑名单。未携带老年乘车优待卡乘坐公交时,应主动按所乘线路票价付费。)
肥城市公共汽车公司

(一)老年优待卡:
年满60-65周岁的老年人可办理老年优惠乘车卡。乘车按人次减值,可跨年月使用,刷卡每次扣款0.5元,只限本人使用。办理该卡后,原老年优待证不再作为乘车依据,此卡不挂失,丢失责任自负。
老年优惠卡每次充值限额为10——900元,以10元为递增单位。
(二)老年免费优待卡:
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办理老年免费乘车卡。每月(自然月)允许免费乘车60次,当月有效,只限本人使用。办理该卡后,原老年优待证不再作为乘车依据,此卡不挂失,丢失责任自负。
为加强IC卡的管理,促使乘客爱护IC卡,以上卡型初次办理时需缴纳10元作为工本费,保险费每人每年12元,老年优惠卡和老年免费卡必须本人办理,代理(委托)无效,乘车优待卡每年免费年检一次,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老年证原件,本人亲自办理,同时缴纳乘车保险12元,逾期不年检者当月停止使用。
符合上述年龄的老年人,须本人持身份证、老年证,到审批大厅肥城公交IC卡销售点办理。
因故退卡时,卡面有弯折、砸压、刻划、高温变形痕迹、卡号无法辨别及卡面严重脏污、磨损等人为损坏的,只退还卡内余额,(该业务需从申请退卡日三天之后方可受理),补卡换卡按初次办理。
(注:老年优惠卡、老年免费卡必须本人使用,不得代人打卡,如发现有外借不是本人使用,公交公司有权收回,该卡作废,押金不退,并列入黑名单。未携带老年乘车优待卡乘坐公交时,应主动按所乘线路票价付费。)
肥城市公共汽车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