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的违规领导,.宁阳县伏山镇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长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委员刘国庆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在村集体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刘长河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集体账目违规支出招待费37.09万元;两次组织部分村干部借参观沼气池项目、新农村建设之机到旅游景点游玩,共花费1.73万元;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1776.2元;非法占地建设3栋居民楼、1栋办公楼。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刘国庆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集体账目违规支出生活费0.55万元;将该村招待费、副食支出共计6.93万元变通为村集体工程支出。宁阳县纪委给予刘长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刘国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6.宁阳县华丰镇东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岳茂存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领取新农保资金等问题。2013年4月,岳茂存以帮助村民领取占地附属物补偿款需租车、请客吃饭为名,收取村民费用1085元;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岳茂存违规领取新农保资金2570.72元。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该村违规支出招待费4.57万元;2013年11月,该村举办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启用庆典,违规收取赞助费1.83万元。此外,岳茂存违规兼任村现金出纳,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存取村集体资金。宁阳县纪委给予岳茂存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宁阳县东疏镇大伯集村违规公款吃喝、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该村违规支出招待费5.89万元。2014年1月,该村违规将复垦土地90余亩承包给他人,并将发包保证金100万元转为承包费,用于村内其他支出。宁阳县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郜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宁阳县华丰镇高村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颜丙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该校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实物1.44万元;2015年3月至4月,账外列支卖树款、捐赠款1.35万元。2015年7月至8月,颜丙建违规将学校幼儿园餐桌、餐凳借予他人经营“小饭桌”。宁阳县纪委给予颜丙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要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整治和查处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遏制基层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坚决防止“微腐败”造成“大祸害”。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责任,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快查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起案件都严格审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到位。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并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山东省纪委)
6.宁阳县华丰镇东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岳茂存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领取新农保资金等问题。2013年4月,岳茂存以帮助村民领取占地附属物补偿款需租车、请客吃饭为名,收取村民费用1085元;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岳茂存违规领取新农保资金2570.72元。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该村违规支出招待费4.57万元;2013年11月,该村举办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启用庆典,违规收取赞助费1.83万元。此外,岳茂存违规兼任村现金出纳,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存取村集体资金。宁阳县纪委给予岳茂存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宁阳县东疏镇大伯集村违规公款吃喝、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该村违规支出招待费5.89万元。2014年1月,该村违规将复垦土地90余亩承包给他人,并将发包保证金100万元转为承包费,用于村内其他支出。宁阳县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郜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宁阳县华丰镇高村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颜丙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该校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实物1.44万元;2015年3月至4月,账外列支卖树款、捐赠款1.35万元。2015年7月至8月,颜丙建违规将学校幼儿园餐桌、餐凳借予他人经营“小饭桌”。宁阳县纪委给予颜丙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要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整治和查处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遏制基层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坚决防止“微腐败”造成“大祸害”。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责任,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快查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起案件都严格审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到位。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并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