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就此事件,小赢第一时间联系赢了网法律顾问曲晓俊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动物园以及受害者的责任。
曲律师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所以本案的焦点为被侵权人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如果被咬原因是版本一的情况,则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逃票行为本身和被咬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前者属于合同法范畴,后者则属于侵权责任法范畴。但是由于逃票进入的是虎山,根据社会大众的通常认知水平,私自进入虎园本身就是危险行为,因此被咬男子属于《侵权责任法》第78条的重大过失,园方可以减轻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如果被咬原因是第二种情况,就要看园方是否尽到相关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动物园已经有明显的提示和防护措施禁止近距离逗虎的话,那依旧属于被侵权人存在重大过失,动物园承担次要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如果动物园没起到安全保障义务,就要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动物伤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动物园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最终责任如何认定,就看动物园提供据的监控录像、售票信息等证据。
当然也有不少小伙伴为老虎感到惋惜,人家明明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地盘,咋就把人家给击毙了呢。对此曲律师表示,击毙老虎属于紧急避险,两害相权取其轻。(老虎表示:宝宝觉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