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查扣限行和路权平等
一些城市政府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查扣限行,限行从广州开始,深圳最严,开始只限600条路,现在全面限行,以致于快递公司都不能正常送达快递。杭州也限行,前段时间一天查扣了654辆。北京也查扣,一个月前在大红门地区限行查扣了很多车。为什么政府要限行查扣电动自行车呢?我觉得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GDP和财政收入。电动汽车的价值大,GDP和财政收入也多,政府为了GDP和财政收入,所以鼓励电动汽车发展,限制电动自行车。第二个原因,城市政府都关注城市的形象好看,电动汽车气派、体面,所以要发展,电动自行车小而憋屈,不太好看,所以限行。第三个原因,电动汽车基本上由大且强势的车企包括国企来生产,政府政策被强势集团绑架,所以支持电动汽车,而限制电动自行车。
这种办法对不对?我认为是错误的,因为产业发展有一个平等对待的权利问题,个人的出行也有一个平等的路权问题,个人乘什么车出行是个人的权利。当然,由于技术原因,电动自行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这是可以的,但是在城市道路上限行查扣,则是侵犯了个人的出行权利,侵犯了个人平等的路权,也限制了各个产业平等发展的权利,所以我觉得这个做法是错的。
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运营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管理是必要的。但现行国标是1999年制定的,当时是电动自行车试生产的末期,经过近20年的发展,很多规定现在看来很不合理,比如说必须要有脚踏,现在看来根本不需要。又比如,电池最大的电压要6伏,这也不合理。但是新的国标迟迟制定不出来,为什么呢?这和我们的管理理念有很大的关系。我们既然把制定国标的权力交给了一些政府部门,而这些政府部门“眼睛向上”,看不起这些草根的东西,所以也提不上议事日程。如果放权,他们又害怕大权旁落。其实,制定各个行业的国家标准,不完全是政府部门的权力,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之下由行业协会来制定。但是电动自行车协会开了22次讨论会,写了13稿,送上去以后却无人问津。如果有了国标,就可以按照国标生产,达不到国标的企业可以取缔,达不到国标的车也不准上路。
六、交通管理和城市秩序
限行查扣电动自行车有一个原因,就是它违反交通规则,主要是逆行和闯红灯。其实违反交通规则的不只是电动自行车,汽车照样违规。现在简单地用限行查扣来解决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最笨的办法,是一种懒政,也是最简单、最无能的一种管理。我们有数十万亿元的财政收入和数千万官员,为什么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虽然现在一些地方让协管和协警进行管理,但是这些人没有经过培训,管理水平较低,其实是政府在推卸责任和转嫁成本。我主张取消限行查扣,因为这给了执法人员无限的自由裁量权,他们只知道用权,不知道去服务。据说一些限行查扣是因为电动自行车车主无照经营,政府部门和管理人员为什么不能先帮助这些车主办证再进行管理呢?要知道,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吃饭的工具,你打了他的饭碗,等于把他赶到犯罪行列里面去。另外,现行管理随意性太大,比如深圳市政府部门不让快递业用电动三轮车,却与五家企业签订了用电动两轮车的协议,大家想,是三轮车运货多、更安全,还是两轮车运货多、更安全?再如,限行查扣是一刀切的运动式管理,取消了管理对象,怎么提高管理水平?所以,我主张取消现在的限行查扣,代之以精细化和人性化的管
一些城市政府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查扣限行,限行从广州开始,深圳最严,开始只限600条路,现在全面限行,以致于快递公司都不能正常送达快递。杭州也限行,前段时间一天查扣了654辆。北京也查扣,一个月前在大红门地区限行查扣了很多车。为什么政府要限行查扣电动自行车呢?我觉得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GDP和财政收入。电动汽车的价值大,GDP和财政收入也多,政府为了GDP和财政收入,所以鼓励电动汽车发展,限制电动自行车。第二个原因,城市政府都关注城市的形象好看,电动汽车气派、体面,所以要发展,电动自行车小而憋屈,不太好看,所以限行。第三个原因,电动汽车基本上由大且强势的车企包括国企来生产,政府政策被强势集团绑架,所以支持电动汽车,而限制电动自行车。
这种办法对不对?我认为是错误的,因为产业发展有一个平等对待的权利问题,个人的出行也有一个平等的路权问题,个人乘什么车出行是个人的权利。当然,由于技术原因,电动自行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这是可以的,但是在城市道路上限行查扣,则是侵犯了个人的出行权利,侵犯了个人平等的路权,也限制了各个产业平等发展的权利,所以我觉得这个做法是错的。
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运营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管理是必要的。但现行国标是1999年制定的,当时是电动自行车试生产的末期,经过近20年的发展,很多规定现在看来很不合理,比如说必须要有脚踏,现在看来根本不需要。又比如,电池最大的电压要6伏,这也不合理。但是新的国标迟迟制定不出来,为什么呢?这和我们的管理理念有很大的关系。我们既然把制定国标的权力交给了一些政府部门,而这些政府部门“眼睛向上”,看不起这些草根的东西,所以也提不上议事日程。如果放权,他们又害怕大权旁落。其实,制定各个行业的国家标准,不完全是政府部门的权力,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之下由行业协会来制定。但是电动自行车协会开了22次讨论会,写了13稿,送上去以后却无人问津。如果有了国标,就可以按照国标生产,达不到国标的企业可以取缔,达不到国标的车也不准上路。
六、交通管理和城市秩序
限行查扣电动自行车有一个原因,就是它违反交通规则,主要是逆行和闯红灯。其实违反交通规则的不只是电动自行车,汽车照样违规。现在简单地用限行查扣来解决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最笨的办法,是一种懒政,也是最简单、最无能的一种管理。我们有数十万亿元的财政收入和数千万官员,为什么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虽然现在一些地方让协管和协警进行管理,但是这些人没有经过培训,管理水平较低,其实是政府在推卸责任和转嫁成本。我主张取消限行查扣,因为这给了执法人员无限的自由裁量权,他们只知道用权,不知道去服务。据说一些限行查扣是因为电动自行车车主无照经营,政府部门和管理人员为什么不能先帮助这些车主办证再进行管理呢?要知道,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吃饭的工具,你打了他的饭碗,等于把他赶到犯罪行列里面去。另外,现行管理随意性太大,比如深圳市政府部门不让快递业用电动三轮车,却与五家企业签订了用电动两轮车的协议,大家想,是三轮车运货多、更安全,还是两轮车运货多、更安全?再如,限行查扣是一刀切的运动式管理,取消了管理对象,怎么提高管理水平?所以,我主张取消现在的限行查扣,代之以精细化和人性化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