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洪秀全不配做“先贤’,首先是因为他是一个嗜杀的人,没有任何一丝人道主义观念。在他还未当天王时,就经常将妻子"打生打死"(打得要死)。进了南京后,他在所作的《天父诗》中,反反复复地说,惹他发火就是死罪,他发火就要杀人,众人要一起跪求息怒,"不求莫怪亮(火)连天"。洪秀全对妻妾、宫女尚且如此,对他所敌视所不满的人就更不用说了。他从决心造反开始,作诗言志,订条规下诏书,动不动就是杀、诛、斩首不留、一同皆斩、该诛该灭、放胆杀妖,可以说是念念不忘,杀声连天。由于他不断号召、明确规定和直接命令,部下官兵在非战斗场合,随便杀人也如同割草。只须看太平军打进南京是怎样清除"妖人"的,便可见洪秀全残忍之一斑。清朝官员、满族百姓、僧尼道士、商人、儒生乃至医生、店员、艺人,皆被视为妖人,掳掠屠杀不在话下。"凡掳之人,每视其人之手,如掌心红润,十指无重茧者,恒指为妖,或一见即杀,或问答后杀,或不胜刑掠自承为妖杀,或竞捶楚以死。"对于满族百姓,更是不分男女老幼,一概杀光。不少汉族大小官员、绅士、读书人,逃不掉又不愿死在太平军手里的,全家便一同自杀。洪秀全就在这种血腥恐怖中,在太平军的跪迎之下,无限风光地进入"天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