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条件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房产证)都在片区内,持户口本、房产证到校报名。
2.户口不在片区内,但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本片区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校报名。
3.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房产相符,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管理中心开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到校报名。
4.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随父母(或一方)在片内的长住的,持户口本、房产管理中心开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到校报名。(注:户口隶属于单位的,须按照单位现地址参与划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