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荒谬》
我满头大汗的挥舞着斧子,就像一个拙劣的樵夫在对付一颗腰围过粗,木质坚硬老铁桦树。
不知过了多久,我已经精疲力尽了,双臂累的失去了知觉,我丢掉了斧头。拉开餐桌下的椅子,如同烂泥一般瘫软在上。桌上摆着两小碗白米饭,饭碗上架着筷子。一碗鱼香肉丝,一碗宫保鸡丁,一碗紫菜排骨汤,稍息片刻之后我端着汤碗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
味道还行,紫菜的甘甜和排骨的肉味混杂着胡椒的香气对于口干舌燥,四肢无力的我而言真是难得的美味。
妻子的头颅已经被切成了数瓣,都是些琐屑微末,只有一瓣尚且完整飞溅在了冰箱下,应该是妻子的右颅的上半部分。虽然已经血,脑浆,碎骨混杂在一起,模糊一片。但和她同床共枕,朝夕相对十载的我还是认出了她右额头的那颗痣。
我揪着自己因汗渍而黏在一起头发,用着要把自己提起来的气力,可是我终究没能把自己提起来。我开始感到冷,侧着身体倒在了地上,双手抱着自己的双腿,蜷缩着。我喜欢这个姿势,因为这让我能够有一点点的安全感和归属感,那是蜷缩在母亲温暖无忧无虑的子宫里时那宁静深沉的喜悦的一丝残留的记忆。
我睡着了,在妻子的没有头颅的尸体旁边。
醒来时妻子的血液已经凝固,冰箱旁那一瓣头颅的眼睛已经完全失去了光泽,没有了焦距。
来到书房,书架上的书排列整体一尘不染,下面是一排抽屉。打开最左边的抽屉,里面是妻子的东西。
我拿出一沓信,是我追求她的时候写的情书,妻子用两个夹子夹在一起。最上面这封已经过去了14年了。那时我用的是供销社的文件纸,纸已经微微泛黄,上面的黑色钢笔字隽永挺拔。除了诗,妻子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字。
信不长,妻子用波浪线在下面这段做了标记。
“我开始感到你、你颈后飘动的细微的头发。我拿出画画的笔,画了老人和孩子、一对夫妇、坐在我对面满脸晦气的化工厂青年。我画了你身边每一个人,但却没有画你。我觉得你亮得耀眼,使我的目光无法停留。”
“人生若只如初见。”我咀嚼着纳兰的这句词。
我已经记不清和妻子的初次见面时的光景了。此时此地无论我怎么搜刮记忆,绞尽脑汁的去回想,也只剩下一些混杂着风声人声汽笛声飘渺的声音,还有一些光影交错的画面。
那时的喜悦,悸动是真实的吗?
我又仔细的读了一遍我给她的第一封情书,当读到“你亮的耀眼,使我的目光无法停留。”这句时我忽然感觉到了一种荒谬。
是妻子亮的耀眼让我的目光无法停留,或者是我的目光不停留在她身上故而她才亮的耀眼?
当她天涯海角随我而漂浮,从故土到异国始终不离不弃,相濡以沫数十载之后又是为何她让我憎恨?让我厌恶?让我不得不杀了她?
抽屉最里面是两张照片,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时的地方。离我们小县城不到10分钟脚程的郊外的一座断桥。断桥很矮很窄,六根三米多高的桥墩上支撑的桥身窄的仅够一人通行。混凝土预制的桥身两山的中间断了一截,这一截断掉的桥身依偎在最边上的桥墩上。就像一个女人靠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所以当地人叫它相思桥。
照片中只有断桥,断桥下曾手牵手的我和妻子已经消失不见。
一切幸福都是短暂的,在发生时就永远离我而去了,这是何等的荒谬?那时曾有的温度,声音,画面如今只剩下这两张哀伤的照片。
彼时的幸福,如今的苦痛究竟谁在是真实的?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真实?
那时在断桥相会的妻子就像明亮的星辰一般美的至高遥远,为何会变成了后来那个深陷厨房街道,囚于嫉妒于不安的蠢女人呢?
我从床上拿出早就备好的绳索,踩着椅子把绳索挂在门梁上。
直到踢掉椅子的时候我才明白。
妻子的美丽来自于我目光的游弋,来自我因为忐忑而闪烁的目光而有的慈悲。我的爱来自我对妻子的装扮。
我不愿意看她,所以我能够爱她。
可是谁是谢烨,谢烨又是谁?
当我眼中那个美的耀眼的谢烨不可抑制的进入我的目光后,谢烨就杀死了谢烨,那个我甘愿赴汤蹈火我甘愿为之去死的谢烨死了。
不见了。
照片中的断桥下从来就没有幸福顾城和谢烨。
只有善于自欺欺人不敢看小女孩的小男孩。
你被我写进诗里,诗有多完美,那么你就有多丑陋。
你被我写进诗里,诗有多动人,那么我就有多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