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对金融资产交易所进行清理整顿绝不是下毛毛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这不,证监会在春节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就重点回应了此事。
2017 年1 月9 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决定,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活动,通过半年时间集中整治规范,基本解决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
2月10日,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目前进展如何以及后续证监会会有哪些具体措施时强调,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金交所)是重点整治对象之一,要求其不得将权益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 人私募上限等。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2017 年6 月30 日仍未整改规范或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交易场所予以撤销关闭,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停止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近两年来,一些金融交易场所违反政策规定,各地纷纷设立金融资产交易所背后,调查发现了一些风险瞄头,但尚未引起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
彻查金交所“三宗罪”
据了解,监管部门将彻查金交所“三宗罪”
1、投融资类业务存在将收益权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人界限问题。如贵州、浙江的四家交易场所将私募债拆分为多期进行发行,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或将投资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拆分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门槛低至几万甚至千元,吸引大量不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自然人投资。
2、投融资类业务的融资主体来自省外或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兑付风险隐患。如广东的少数权益交易场所私募债发债主体多来自省外且发债融资规模占比较大;贵州、浙江两家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发债主体多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上述情况既不利于控制风险,又与国家调控地方债务规模和结构的政策导向不符。
3、未经批准交易保险、信贷等金融产品,部分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包括信托产品、信托收益权、保险资产、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和商业票据。
对此,《通知》对区域性股权市场重申了底线要求。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或转让证券的,限于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程序认可的其他证券,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
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转让,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证券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五个交易日;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单只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私募证券持有人数量上限;
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毁损。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融资或转让的,不得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
此外,区域性股权市场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
合格投资者应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且金融资产不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不得通过拆分、代持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或单只私募证券持有人数量上限。鼓励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采取措施,吸引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合格投资者参与。
证监会将制定监管规则
另据了解,区域性股权市场定位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
按照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安排,区域性股权市场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实施监管,并承担相应风险处置责任。证监会负责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及监管规则,对市场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和处置督导。
据悉,证监会将根据《通知》精神抓紧制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并按程序发布实施。
按照《通知》要求,区域性股权市场须停止除股票、可转债之外的其他证券(如私募债等证券)的发行和转让。对于存量的私募债,到期兑付了结。
在私募债叫停背后,由于缺乏统一的业务及监管规则,不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在操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变相突破私募发行界限、投资者适当性未有效落实、跨区域发行等不规范行为,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与运营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不相匹配。
根据监管要求,相关省级人民政府需深入摸排存量私募债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其他证券服务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推出。
2017 年1 月9 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决定,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活动,通过半年时间集中整治规范,基本解决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
2月10日,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目前进展如何以及后续证监会会有哪些具体措施时强调,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金交所)是重点整治对象之一,要求其不得将权益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 人私募上限等。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2017 年6 月30 日仍未整改规范或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交易场所予以撤销关闭,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停止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近两年来,一些金融交易场所违反政策规定,各地纷纷设立金融资产交易所背后,调查发现了一些风险瞄头,但尚未引起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
彻查金交所“三宗罪”
据了解,监管部门将彻查金交所“三宗罪”
1、投融资类业务存在将收益权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人界限问题。如贵州、浙江的四家交易场所将私募债拆分为多期进行发行,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或将投资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拆分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门槛低至几万甚至千元,吸引大量不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自然人投资。
2、投融资类业务的融资主体来自省外或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兑付风险隐患。如广东的少数权益交易场所私募债发债主体多来自省外且发债融资规模占比较大;贵州、浙江两家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发债主体多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上述情况既不利于控制风险,又与国家调控地方债务规模和结构的政策导向不符。
3、未经批准交易保险、信贷等金融产品,部分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包括信托产品、信托收益权、保险资产、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和商业票据。
对此,《通知》对区域性股权市场重申了底线要求。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或转让证券的,限于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程序认可的其他证券,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
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转让,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证券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五个交易日;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单只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私募证券持有人数量上限;
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毁损。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融资或转让的,不得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
此外,区域性股权市场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
合格投资者应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且金融资产不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不得通过拆分、代持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或单只私募证券持有人数量上限。鼓励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采取措施,吸引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合格投资者参与。
证监会将制定监管规则
另据了解,区域性股权市场定位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
按照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安排,区域性股权市场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实施监管,并承担相应风险处置责任。证监会负责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及监管规则,对市场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和处置督导。
据悉,证监会将根据《通知》精神抓紧制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并按程序发布实施。
按照《通知》要求,区域性股权市场须停止除股票、可转债之外的其他证券(如私募债等证券)的发行和转让。对于存量的私募债,到期兑付了结。
在私募债叫停背后,由于缺乏统一的业务及监管规则,不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在操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变相突破私募发行界限、投资者适当性未有效落实、跨区域发行等不规范行为,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与运营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不相匹配。
根据监管要求,相关省级人民政府需深入摸排存量私募债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其他证券服务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