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市民、商户、企业: 当前,随着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不断深入开展,城区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等“三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容环境不断改善,但一些“小广告”依然存在,不但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损坏公用设施,而且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为不法分子招摇撞骗提供了便利条件,必须加以整治和规范。为了进一步营造卫生清洁、交通顺畅、行为规范的城区人居环境,切实给广大市民和商户企业提供信息发布通道,彻底杜绝城市“小广告”泛滥问题,经与《民勤在线网》协商,将《民勤在线网》确定为广告信息免费发布平台,接收广大市民及商户免费发布信息。同时,在《民勤在线网》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提供的文字和图片,定期发布不文明行为曝光软文,倡导市民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民勤在线网:http://www.minqin.ccoo.cn民勤在线网微信公众号:MQ0935开设栏目:招聘求职、房产交易、二手交易、车辆买卖、生活服务、同城交友、宠物世界、交通出行办公地址:民百市场中巷(圆通快递对面)民勤在线网热线电话:0935-4116555监督电话:0935-5817557 民勤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民勤县城市管理“十不准”1.不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擤鼻涕、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等废弃物。2.不准在城市道路两侧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3.不准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等。4.不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5.不准圈占公共绿地,损坏城市树木花草。6.不准擅自挖掘或占用城市道路,经批准挖掘或占用的,应按期恢复原貌。7. 不准随意随地焚烧垃圾、点燃垃圾箱内垃圾。8. 不准机动车在禁停路段停放;不准自行车和电动车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9.不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道路堆放物料,违法私自搭建建筑物或其他设施。10.不准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开业庆典时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