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保定人微信群、朋友圈大肆传播一则信息“2017年2月14日22点左右,保定市留史镇东口加油站发生爆炸,方圆15公里均有震感,死亡无数,伤者幸存,……”的信息。
保定网警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核实,并依法开展信息溯源工作。经过高阳县公安机关调查,2017年2月14日24时许,代某某(男,33岁,高阳人)利用自己的手机编造“2017年2月14日22点左右,保定市留史镇东口加油站发生爆炸,方圆15公里均有震感,死亡无数,伤者幸存,……”的信息,并根据微信群传播的爆炸图片(未核实处处)编辑后发布到个人朋友圈和微信群。代某某对自己的编造以上不实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代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再故意编造不实信息。
高阳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代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保定网警(ID:bdwj110)提醒:在互联网上散布不实信息,如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者的法律责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微信号“保定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