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啊......我很困惑啊。刚租到一个三室一厅的单间。然后我是第一个入住的,房子很新 房东夫妇一直强调要爱护,我也做到了。但是签完合同之后第一天。大姐跟我说 大屋租不出去的话就会租给情侣或者两个人(看房时他们一再强调一个屋只住一个人我才入住的)第二天用洗衣机,发现是某二百块的只能洗涤不能甩干的国产牌子排水都要手动排,跟大哥商量买个带甩干功能的。因为后面人都住进来了 洗东西很麻烦,大哥答应了。然后今天早上大姐打电话很有脾气的说。小姑娘你事太多了,我不租了。今晚来钱退给你。你找房子搬走吧。 另外。大姐昨天跟我说因为家里供奉着财神爷要每天来上香。我没答应 觉得不自由不方便。她不高兴.......所以我就特么的想知道我错在哪了.......我奇葩了?........要不要管她要违约金.....不过我们的租房合同都是我码的。我对该夫妇的法律意识打个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