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一辆轿车在路边停车道停放,在准备离开的时候倒车撞上了后面的电摩托!电摩的主人让小汽车的主人赔偿50元!小汽车的主人不愿意,然后交警来了!交警听完后说,我们是出警人员,不是定责人员!所以,如果你们私下无法协商解决,我们需要两辆车都拉走!最后定责!路边临时停车道是停放机动车的!你电摩托停放这里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你可以选择两种规罚!一种无牌行驶!判罚200!一种违规停放判罚200!再带都选多交两天的停车收费!因为定则需要两天!而小汽车呢!虽然定则后你应该没啥责任但是定则的两天停车费100元!50元可解决不了!现在你们商量,看是让我们交警队解决还是你们私下解决!我听完以后,顿时觉得这个交警挺不错的!因为是小事,所以劝导一下!能小事化了最好!不然后果怎样也全盘推出!但是呢?这个执法流程真的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