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厂办集体人员退费工作通知
2017-02-24 伊春市社保局伊春分局
伊春区厂办集体参保人员:
按照伊春市厂改办工作要求,我分局厂办集体改革工作现已进入部分人员退费阶段,按折算抵消额度进行退费。现将有关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退费人员范围:1996年至2012年按个体标准全额缴费人员(不包括2016年厂办集体新参保缴费人员,暨缴费18663.28元)。
二、所需材料: 1996年至2012年期间个体缴费票据原件、缴费票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办理地点:伊春区新兴路农业银行大厅(光明城对面)办理开办银行卡、退费登记手续。
四、办理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
五、以下单位人员请携带所需材料到本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伊春市医药公司、伊春市工信委、转化局、啤酒厂、林业工程公司、木材综合加工厂、物资局、林业机械厂、汽车公司、热力公司、市政公司、自来水公司、道路运输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公司预制件厂、石油公司、中心医院、电力建设公司、林业科学院、长线局劳动服务公司)。
特此通知
伊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伊春分局
2017年2月24日
阅
2017-02-24 伊春市社保局伊春分局
伊春区厂办集体参保人员:
按照伊春市厂改办工作要求,我分局厂办集体改革工作现已进入部分人员退费阶段,按折算抵消额度进行退费。现将有关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退费人员范围:1996年至2012年按个体标准全额缴费人员(不包括2016年厂办集体新参保缴费人员,暨缴费18663.28元)。
二、所需材料: 1996年至2012年期间个体缴费票据原件、缴费票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办理地点:伊春区新兴路农业银行大厅(光明城对面)办理开办银行卡、退费登记手续。
四、办理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
五、以下单位人员请携带所需材料到本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伊春市医药公司、伊春市工信委、转化局、啤酒厂、林业工程公司、木材综合加工厂、物资局、林业机械厂、汽车公司、热力公司、市政公司、自来水公司、道路运输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公司预制件厂、石油公司、中心医院、电力建设公司、林业科学院、长线局劳动服务公司)。
特此通知
伊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伊春分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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