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农村居民点整合规划
康庄镇现有31个行政村,规划本着节约土地、集中建设、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的原则,将现有农村居民点适当整合。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村庄位于规划镇区的农村居民点;二是对邻近或部分被划入城镇规划建设区的村庄引导搬迁进入镇区;三是对其他保留的村庄限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其调整现有用地,达到集约使用土地的目的。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安排整体工作时序。
对于一街、二街、三街、四街等城镇化地区的村庄,村庄改造、建设要与城镇建设同步进行,避免城中村的出现。
对于刁千户营、北曹营、南曹营、小王庄等邻近城镇规划建设区的村庄进行引导迁建,近期要加强建设控制力度,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实施搬迁。
镇域内村庄由现在的31个村减少到23个,对这些村庄保留或进行原址改造,确定太平庄、西红寺、小丰营3村为重点发展中心村,对保留的村庄要抓紧进行村庄建设试点工作。
村庄建设应尽量不占耕地和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