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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笔!研究生落户青岛每年补贴近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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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在青就业,我市出台了最新的研究生住房补贴政策,并且增设了紧缺急需专业研究生补贴发放标准。新政策使我市住房补贴实现翻番增长。目前,我市的研究生住房补贴为全国最高。

硕士研究生800元/月,一年可领9600元,三年可领2.88万。
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一年可领1.44万,三年可领4.32万。
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一年可领1.44万,三年可领4.32万。
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一年可领1.8万,三年可领5.4万。
2016年7月1日前已按原政策标准申领了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的人员,可按新标准领取剩余期限补贴,但在职研究生不能再申领。
2017年3月将启动第一次申领工作,申领范围为符合条件研究生2016年7月至12月的补贴。
此次补贴的对象为派遣期内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补贴条件:
1、申报补贴人员须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必须具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2、国内普通高校派遣期内在青就业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
3、留学回国研究生须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4、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得再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
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应分别于每年3月份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市人社局申报;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到各区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其中,企业(独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非独立法人企业以总公司注册地为准。具体申报地点补贴申报前一个月将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1楼2017-02-28 15: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