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廊坊市公安局 2017年公开招聘市区交通协管员公告
2017-02-27 廊坊交警


为认真做好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对入市大型货车的常态化道路管控,确保市区“疏堵保畅”,切实增强市区交通管理工作的辅助力量和管控能力,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廊坊市公安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45名交通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市区交通协管员,招聘数量:345名(男:335名;女: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交通协管工作;
(二)具有廊坊市常住户口(含各县、市);
(三)18周岁到25周岁,部队、武警复员、退伍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高学历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队、武警复员、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态匀称,口齿清晰,无纹身,男性要求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在5.0以上,无色盲、色弱,并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二)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
(四)道德水平低下,有不良生活行为的;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其他不适合在公安交警部门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方式
参加招聘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现场填写《廊坊市公安局交通协管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楼A0112房间(开发区金源道90号)。
3、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 日—3月3 日。
4、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两份;(2)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两份(警校生需警校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3)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白色背景)4张,在背后标注姓名,并提供照片电子版;(4)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个人诚信声明栏中签字。
5、资格审查流程
报名须由本人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一并交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人员对学历进行审查,对于审核未通过者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
6、面试
2017年3月1日—3月3 日。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面试合格的,现场发放《政审协查函》、《笔试准考证》。
7、此次招聘交通协管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3月4日,上下午各两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座位号详见准考证内容。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5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1.3月6日前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体检通知,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需携带的各项证件。3月7日-3月9日,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政审,政审通知于3月10日在廊坊公安交管网燕赵警民通公布(
www.lfjj.gov.cn),同时体检合格人员提交《政审协查函》,政审考核时间为:3月11日—3月12日,政审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人员、公示、封闭集训
3月13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廊坊公安交管网燕赵警民通(
www.lfjj.gov.cn)公布;3 月 16日,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封闭集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协管员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业务技能、安全防护、计算机基本技能、职业道德和执勤礼仪等。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封闭集训、考试合格的,由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劳务派遣公司办理代理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初签为3年,含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续签3至5年,以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人员分配、工作
被聘用的交通协管员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