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强,你姐姐喊你出来当面对质
近日,通辽贴吧及各大论坛都转载了关于刘勇强与姐姐刘萍因房产纠纷而闹得满城风雨的帖子。案子还直接指向通辽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杨殿昌。
帖子中讲述刘萍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了几间房子,并把父母和弟妹接到房子里居住。后来其中一个弟弟刘勇强意霸占该房产,并声称与通辽中院有关系,官司必赢。
帖子发布了很久,刘勇强未作任何反应,或许他根本就没看到,或许理亏,总之没有反应。后来一篇贴子,讽刺杨殿昌法官的观点,让父母住房需要签订合同。
这篇帖子随即引起了刘勇强的强烈反弹,跟帖辱骂姐姐刘萍。据刘萍分析,这些跟帖应该是刘勇强指使人发的。
在跟贴里,并没有说出刘萍的哪些不对,只是一味的辱骂。有网友认为,应该就事论事,而不应该对自己的姐姐进行无端辱骂。辱骂只能暴露出无知、野蛮、霸道。
关于这些跟贴,刘萍作出如下声明,并愿意与刘勇强当面对质。
一、刘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刘萍我从一六年三月至今,已连续在网上发贴“今天的窦娥冤案录”共四篇文章,先后发二个视频“金钱、亲情、良心”,“通辽姐弟房案”。文章和视频中所述的事情和内容都是真实存在的。没有假设、没有虚构、没有谎言,对此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胜利农场根本没有给父亲建过房
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胜利农场从建场以来,60多年里,场外建房的仅一人,老场长高文治(15级高干)决没有第二例,这是农场人上下都知道的事情。
三、立假案、审假案、判假案
刘勇强为霸占刘萍的房子,伙同胜利农场的几个小官,编造谎言,向法院出具“给父亲建房”,出资、出料、出工、出车的虚假证言,就有了这个天下奇案——“一个不存在的房子”,却为它打了六年之久的房产官司。这个虚构的房子还被通辽中院杨殿昌法官所认定,并判决取胜。以此用胜利农场公方建房行为来否认刘萍建私房的个人行为。这就是刘勇强和通辽中院杨殿昌法官共同主演的一场闹剧。在本案中,办案法官杨殿昌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身为法律的执行者,却把法律抛在一边,践踏法律,把手中的审判权当成捞钱的工具。
四、刘勇强用不同网名质疑的问题:
1、刘萍是70届初中毕业,后根据政策直接分到师范学校读书,无需手段。上了一定年岁的人都知道当时的情况。
2、1992年刘萍得了肾炎,在北京治疗3个多月后,病情得以控制,由于身体不好,一直被家里人照顾着。刘萍没有和父母同住,所以对父母也就没有什么起居上的照顾。刘勇强和父母同住,自然就照顾着父母,这一点我不否认。我只做到每月回家一次,给母亲买些药、零食、做些衣服。
3、2011年4月,刘萍发现半瘫的近80岁的母亲被弟媳经常虐待,就和妹妹把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经过一个多月的点滴治疗后,病情明显好转,母亲表示也不愿再和刘勇强一起生活。为了让母亲安度晚年,刘萍和妹妹商量,姐俩出资让母亲住进了托老所。可老人分离开刘勇强三个多月的时间,为了霸占房子,就被刘勇强抢回家中,他不是为了赡养老人,而是就让老人死在他手里,要个养老送终的结果。以此为理由来实施了他的抢房计划:
(1)把老人抢回家中,就被刘勇强控制。
(2)威胁老人,如果想要到刘萍家或继续在养老院住,必须让刘萍的房子过户给老人。老人出面向刘萍索要房被刘萍拒绝。
(3)2011年8月中旬刘勇强顶母亲的名在法院立了假案。这期间,刘勇强对刘萍家又打、又砸、又砍。几天后,刘萍和二妹回娘家送母亲的户口和遗属证,竟然是带着110警察回家的。从此后到母亲去世一年多就没有办法来往了。
五、刘萍母亲死因不明
母亲在2012年12月18日去世,刘萍和妹妹俩得到消息已是二个月之后了。同在一个城市里,姐俩都不知道。刘勇强封锁消息的反常行为让人质疑。第一个反应我想的是他们毁尸灭迹,想到报案,并且联想之前,出于保护母亲,曾多次对他们说过,这个老太太要是无缘无故的死了,我要请法医验尸的(因弟媳之前,曾让老人每天服用18片阿斯匹林,父亲就是服此药不当,大出血去世的)。这件事我到火葬场和母亲逝世的铁路医院查过。刘勇强,我没找你,你还敢提这个茬?你还反过来咬我一口,母亲死我都没来?老人是什么原因死亡?刘勇强夫妇为什么会有这么反常的行为?还是想掩盖什么?
六、刘勇强为相互勾结的办案法官杨殿昌出头
近期网上刘萍发的文章“今天的窦娥冤案录”续三,视频“通辽姐弟房案”跟帖“杨殿昌法官雷人言论”都是在针对通辽中院办案法官杨殿昌在办案判决中存在的问题而言,并没有涉及刘勇强的问题。刘勇强你用不同的网名跳出来,再次向房产案中那样编造谎言,并且对刘萍进行人格的污辱和诽谤,刘勇强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刘勇强为他口中的好法官杨殿昌出头。就证明了一个问题,刘、杨二人是相互勾结,是一伙的。由刘勇强来洗杨殿昌,那只能是越洗越黑。刘勇强你太有才了,你把胜利农场的几个小官和办案法官全部拉下水,你所做的事情能见光吗?或许,你已离进去不远了。
刘萍
2017年2月20日

近日,通辽贴吧及各大论坛都转载了关于刘勇强与姐姐刘萍因房产纠纷而闹得满城风雨的帖子。案子还直接指向通辽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杨殿昌。
帖子中讲述刘萍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了几间房子,并把父母和弟妹接到房子里居住。后来其中一个弟弟刘勇强意霸占该房产,并声称与通辽中院有关系,官司必赢。
帖子发布了很久,刘勇强未作任何反应,或许他根本就没看到,或许理亏,总之没有反应。后来一篇贴子,讽刺杨殿昌法官的观点,让父母住房需要签订合同。
这篇帖子随即引起了刘勇强的强烈反弹,跟帖辱骂姐姐刘萍。据刘萍分析,这些跟帖应该是刘勇强指使人发的。
在跟贴里,并没有说出刘萍的哪些不对,只是一味的辱骂。有网友认为,应该就事论事,而不应该对自己的姐姐进行无端辱骂。辱骂只能暴露出无知、野蛮、霸道。
关于这些跟贴,刘萍作出如下声明,并愿意与刘勇强当面对质。
一、刘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刘萍我从一六年三月至今,已连续在网上发贴“今天的窦娥冤案录”共四篇文章,先后发二个视频“金钱、亲情、良心”,“通辽姐弟房案”。文章和视频中所述的事情和内容都是真实存在的。没有假设、没有虚构、没有谎言,对此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胜利农场根本没有给父亲建过房
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胜利农场从建场以来,60多年里,场外建房的仅一人,老场长高文治(15级高干)决没有第二例,这是农场人上下都知道的事情。
三、立假案、审假案、判假案
刘勇强为霸占刘萍的房子,伙同胜利农场的几个小官,编造谎言,向法院出具“给父亲建房”,出资、出料、出工、出车的虚假证言,就有了这个天下奇案——“一个不存在的房子”,却为它打了六年之久的房产官司。这个虚构的房子还被通辽中院杨殿昌法官所认定,并判决取胜。以此用胜利农场公方建房行为来否认刘萍建私房的个人行为。这就是刘勇强和通辽中院杨殿昌法官共同主演的一场闹剧。在本案中,办案法官杨殿昌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身为法律的执行者,却把法律抛在一边,践踏法律,把手中的审判权当成捞钱的工具。
四、刘勇强用不同网名质疑的问题:
1、刘萍是70届初中毕业,后根据政策直接分到师范学校读书,无需手段。上了一定年岁的人都知道当时的情况。
2、1992年刘萍得了肾炎,在北京治疗3个多月后,病情得以控制,由于身体不好,一直被家里人照顾着。刘萍没有和父母同住,所以对父母也就没有什么起居上的照顾。刘勇强和父母同住,自然就照顾着父母,这一点我不否认。我只做到每月回家一次,给母亲买些药、零食、做些衣服。
3、2011年4月,刘萍发现半瘫的近80岁的母亲被弟媳经常虐待,就和妹妹把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经过一个多月的点滴治疗后,病情明显好转,母亲表示也不愿再和刘勇强一起生活。为了让母亲安度晚年,刘萍和妹妹商量,姐俩出资让母亲住进了托老所。可老人分离开刘勇强三个多月的时间,为了霸占房子,就被刘勇强抢回家中,他不是为了赡养老人,而是就让老人死在他手里,要个养老送终的结果。以此为理由来实施了他的抢房计划:
(1)把老人抢回家中,就被刘勇强控制。
(2)威胁老人,如果想要到刘萍家或继续在养老院住,必须让刘萍的房子过户给老人。老人出面向刘萍索要房被刘萍拒绝。
(3)2011年8月中旬刘勇强顶母亲的名在法院立了假案。这期间,刘勇强对刘萍家又打、又砸、又砍。几天后,刘萍和二妹回娘家送母亲的户口和遗属证,竟然是带着110警察回家的。从此后到母亲去世一年多就没有办法来往了。
五、刘萍母亲死因不明
母亲在2012年12月18日去世,刘萍和妹妹俩得到消息已是二个月之后了。同在一个城市里,姐俩都不知道。刘勇强封锁消息的反常行为让人质疑。第一个反应我想的是他们毁尸灭迹,想到报案,并且联想之前,出于保护母亲,曾多次对他们说过,这个老太太要是无缘无故的死了,我要请法医验尸的(因弟媳之前,曾让老人每天服用18片阿斯匹林,父亲就是服此药不当,大出血去世的)。这件事我到火葬场和母亲逝世的铁路医院查过。刘勇强,我没找你,你还敢提这个茬?你还反过来咬我一口,母亲死我都没来?老人是什么原因死亡?刘勇强夫妇为什么会有这么反常的行为?还是想掩盖什么?
六、刘勇强为相互勾结的办案法官杨殿昌出头
近期网上刘萍发的文章“今天的窦娥冤案录”续三,视频“通辽姐弟房案”跟帖“杨殿昌法官雷人言论”都是在针对通辽中院办案法官杨殿昌在办案判决中存在的问题而言,并没有涉及刘勇强的问题。刘勇强你用不同的网名跳出来,再次向房产案中那样编造谎言,并且对刘萍进行人格的污辱和诽谤,刘勇强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刘勇强为他口中的好法官杨殿昌出头。就证明了一个问题,刘、杨二人是相互勾结,是一伙的。由刘勇强来洗杨殿昌,那只能是越洗越黑。刘勇强你太有才了,你把胜利农场的几个小官和办案法官全部拉下水,你所做的事情能见光吗?或许,你已离进去不远了。
刘萍
2017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