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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身边人买卖儿童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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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姓名为赵钟,身份证号为132430195905201469,电话为13621003796,为被买儿童养母。被买卖儿童姓名为牛津,身份证号为110102200110211125,孩子养父名为牛金贵。描述如下:该儿童于2001年出生于河北省,于2002年经人介绍孩子的亲生父母得知了牛金贵、赵钟夫妇想要购买一名女婴的愿望。双方经商议价格为人民币约两万元。孩子于2002-2003年之间被交易到目前养父母手上,孩子上户口遇到问题时,西城区厂桥派出所的管片儿时任民警曾到家中家访,并知晓该孩子的来历,经过该夫妇走通关系,民警为该儿童办理了户口登记手续。举报人,也就是本人,是牛金贵的亲属,所举报内容均属实。由于多年始终认为这个孩子是无辜的,她有权利与亲生父母生活,被作为一个“商品”用来交易是对孩子人格的极大不尊重。我国公安机关一直在严打拐卖儿童,望严查此事。


IP属地:北京1楼2017-03-03 10:47回复
    没用的,打拐的会让你自己找线索就差自己解救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8-1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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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8-13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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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去人民网地方政府领导板块去留言,电话跟姓名填真是的只要内容属实会有人主动联系你!也会展开调查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9-25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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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高彩英 性别:女 年龄:40岁 民族:汉族 籍贯:黑龙江
          职业:个体 工作单位:白云五金
          身份证号:
          住址:黑龙江省依兰县依兰镇三校社区服务小区三组
          现住址:黑龙江省方正县方正镇妇联家属楼东二门
          申请复议要求:
          被申请人:方正县公安局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方公(刑)不立字【2018】9号》不予立案决定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请求贵局及时依法对方正县协和医院贩卖婴儿一案对林少彬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理由:
          2017年12月14日,申请人向公安局提交了《方正县协和医院犯罪行为血泪控告》的举报材料。2018年2月2日方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王丹彤警官来电来取(方公刑不立字【2018】9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贵局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未作全面细致深入的调查.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8-02-0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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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46454601 高彩英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8-02-0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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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11楼2018-09-0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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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单身男为什么无冤无故多了个小孩,不知是买来的还是偷来的,怎么就没人管呢?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9-10-1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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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跟宝贝回家举报过,我们村的一个买来的孩子,我确定是买来的,买家的名字我知道,但是农村人有时候户口本名字的字容易写错,但是如果想找,一找就能找到。村里就他自己叫这个音的名字呀,估计是我名字的字提供的不对或者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真是挺无语的,那孩子买来的时候都记得自己爸妈的名字,我们村都知道,可是连举报都找不到地方,难怪这么多孩子找不到,因为有些机关根本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名字,有具体村庄了,去验个DNA就可以了,有那么难吗,我说的和这个DNA都不用,五六岁上的户口,很明显呀。


                  IP属地:山东15楼2021-12-0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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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朋友也买了一个婴儿3.5万,报的假警说是捡来的,还没上户口了,我该去哪举报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23-05-1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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