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7942359Q: 回复 _鬼刹_ :你丢了一个协商避开危险,这个书上真的有心有灵犀的感情的话,那么作者必然是会写出来他们心有灵犀不需要说就知道为什么,既然不是心有灵犀,那么沟通就是必然的,不是说夜华错在不沟通,错在,他把素素的权益抹杀是作为交换条件,这个做法是拿着别人的肢体交换他施加在被人身上的
2337942359Q: 回复 _鬼刹_ :风险压力造成的后果。
2337942359Q: 回复 _鬼刹_ :你懂我的意思吗?他的隐瞒或者欺骗造成了风险的后果,却拿着别人的肢体减轻后果的严重性,不要逃避,也不要选择性忽略事实
2337942359Q: 回复 _鬼刹_ :或许你会说素素是会迎难而上的,是会一起承担的,但是挖眼这个东西,素素当时是否定的,夜华说出来再让素素决定,素素是不会选择跳诛仙台的。
我头开始看见这种回复以为你是质问:夜华隐瞒了和素素结婚有风险,损害了素素的知情权。
我重新又看了一遍,好像有点明白了,你觉得夜华隐瞒了风险,结果夜华犯的错全让素素去承担后果了,夜华的错本身就是不该去娶素素,甚至不能接近,是这意思吧?
所谓风险是对未来评估出来的,不是已发生事实,也不是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风险可大可小,可有可无,全靠操作,做事情可以粗略分为两种:第一,定目标,后平定目标以后的后续问题,第二,当评估某一目标的风险过大时,撤销目标。所以,你选的第二种,你觉得他俩结婚风险大,压根就不应该在一起。
但是,倒回来看,风险是必定发生的吗?操作好可以让风险减小或者避免。夜华和素素明显没有操作好。
倒回来看,夜华和素素在成亲这件事上,明显是我说的第一种,他俩未婚又互相爱慕,已经构成了结婚的条件了,可以结婚了,他俩在东荒大泽签下契约--成亲,就应该为婚姻共同付出努力,摆平一切后续问题,就是先顶目标--结婚,而后摆平婚后的问题,追求他们的渴望生活。
以风险论断该不该结婚不妥当,风险不是未来必定发生的事实,要是俩人都以对方有潜在风险为由不结婚,光婆媳不和的风险,就可以让天下能结婚的不剩几对了
其次,这个肢体后果不是素素有,夜华也有,遭雷劈了。他俩没操作好,属于技术问题。
最后,挖眼睛是保素素命,否则素素连自主选择跳诛仙台的权利都没有,必定被天君折磨。这件事情能听素素的吗?素素啥也不知道,听素素的事情更糟糕,天宫时期的事情真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