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教育部召开第八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教育部关于规范高校财务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文件主要对学生副食补贴以及高校后勤财务管理等工作做出硬性规定。
文件规定:自2007年9月起,首先在中央各部属高校及地方综合大学范围内,实现大学生副食补贴无克扣按期足额发放,并相应提高了学生副食补贴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部属高校标准额为80元/生.月,对于原高于此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实施!
地方综合性大学标准额为60元/生.月,由中央财政及所属地方政府共同承担!
西部省份高校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在上述标准上相应提高10%。(西部省份高校指位于西部12省市所在高校,西部十二省:)
另外,文件规定,禁止高校建设豪华学生公寓,禁止为本科学生设立单间,学生公寓管理按照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相应文件执行,并规定收费上限为1200元/生.年。
发言人特别指出,此文件为硬性规定,凡在2007年9月后仍未按此标准实施的高校,将追究高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于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并在科研经费发放、学科审查等项目上对此类高校进行限制。
文件规定:自2007年9月起,首先在中央各部属高校及地方综合大学范围内,实现大学生副食补贴无克扣按期足额发放,并相应提高了学生副食补贴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部属高校标准额为80元/生.月,对于原高于此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实施!
地方综合性大学标准额为60元/生.月,由中央财政及所属地方政府共同承担!
西部省份高校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在上述标准上相应提高10%。(西部省份高校指位于西部12省市所在高校,西部十二省:)
另外,文件规定,禁止高校建设豪华学生公寓,禁止为本科学生设立单间,学生公寓管理按照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相应文件执行,并规定收费上限为1200元/生.年。
发言人特别指出,此文件为硬性规定,凡在2007年9月后仍未按此标准实施的高校,将追究高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于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并在科研经费发放、学科审查等项目上对此类高校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