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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野菜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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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某件事情在有些人看来也许很是平常,在有些人的眼里也许就别具意味,有其“平常”之外的个人体验和特殊意义。比如,挖野菜。
我小的时候生长在东北山坳中的一个小村落里。挖野菜、采拾蘑菇、野果,是一年三季中很惯常的事情。从六七岁开始,就和小伙伴们拖着篮子满山野川原地跑。野菜不仅是农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餐中蔬食,也是喂养鸡鸭猪鹅等禽畜的主要饲料。抽象一点地说,野菜和挖采的行为普遍浸润到农人生产生活的每一角落,因而潜移默化地滋生出一种精神情感的意义。类似的事情一旦镶嵌到人生的辙迹里,就会造成挥之不去的情感记忆的效果。
何止于挥之不去?准确地说,那是一处引人回味流连的精神渊薮。很单调、却也很丰富。尤其是挖野菜,代表性的时节是一阳来复、生意畅达的春季。在久已远离乡野生活的今天,每到花红柳绿的时节,坐在钢铁水泥搭建的冰冷的“笼子”里,木讷了数月的我的思绪都会随着寥寥长风回到儿时在山野中挖菜的情形,而产生生命意绪上怀旧的心理效果。我甚至有时责骂自己没出息,或担心刚过而立之年就表现出衰老恋旧的可怕心态。
不过,回味是一种平静的愉快。它好像从生命遥远的一端流淌过来,也像透过阴霾天宇的一束阳光,短暂的沐浴也是值得庆幸的。
在东北,最普通且宜人的野菜要数蒲公英。我前几天分别问了由山东来此读书的伟龙兄和娘家在河北的母亲,都说他们老家那没有这种菜。看来是东北的特产。蒲公英之名太嫌书面化,莫如叫“婆婆丁”来得平易近切。每年的“五一”之前,也就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当口儿,它那鲜嫩的叶子已在不经意之间长得肥美可观。在乡下,田间地头、泽畔林边,婆婆丁俯拾即是、不可胜采,因此再普通平凡不过。但它味美适口,很受青睐。要知道,在商品经济还未被允许的时代,东北农村冬天充口的蔬菜仅限于萝卜、土豆、大白菜。它们和四野那维持了数月的大雪、枯草或黑土地一样,久了会令人生厌,提不起精神。可春风过后,农人卸去了厚重的棉衣,也脱去了一身的慵懒,舒活筋骨、抖擞精神。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早出的婆婆丁带来了生机,它那微苦的汁味,还能起到消除干燥天气造成的火气的功效。
当然,婆婆丁只是一个开始,随之而来的还有荠菜、柳蒿芽、曲么芽、小根蒜、明儿菜、蕨菜、水芹菜等等,一直持续到盛夏或早秋。灰菜、苋菜、稗草籽,则是禽畜随时必需或冬储的食粮。每天放学除了写作业,要做的另一功课就是挖野菜。挖野菜如果不是儿时最惬意的事情,也总要比困在教室里背诵枯燥的《汉语拼音方案》来得轻松自在。“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我虽不能吟咏出这样优美的诗句,但清风流水、鸟唱虫鸣——对自然的领略当不减于古人。
野菜品类丰富,挖采自然是需要些经验的。比如每种野菜出长的时节、地理环境、挖采的技巧和简单的处理等等。就拿蕨菜来说,这种奇妙的植物只生长在背阴的山坡、林间或沼畔。在我家乡方圆十几平方公里的界域中,只有一条沟坡上生有蕨菜,找不到这里,纵是走遍山山岭岭也妄费腿脚。蕨菜生在五月末,也就是麦子将要抽穗、野鸡雏遍地跑的时候。一根根半尺左右高的茎杆疏疏密密地挺立在山花野草间,煞是惹人喜爱。它那蜷缩在茎顶的芽苞象似婴儿的拳头,茎杆儿上还遍布着棕色的茸毛。过了这个时节,等到芽苞张开,也就不能再吃。采摘过程中应随时将其根部蘸上些温润的泥土,以防断处过久地暴露于空气而变老。这是我第一次采它回家后,从邻人那里得来的经验。
那段沟坡上蕨菜的产量并不高,再加上它距离村落有六、七华里的路程,所以每年也只能去采摘一次。但这种植物的性状和它所处的环境却在我生命里留下了一缕异样的情怀,烘托出一股悠远的意味。
说来并不奇怪。由村落向西北方到那段沟坡的路程是一条漫长的弧线,其间川岭相隔。几十分钟跋涉到目的地,才发现村落已杳然消失于视野。碧绿起伏的麦田和黄得耀眼的油菜花有如绒毯,交盖在大地上。来路象干枯了的橡树枝,远远地倒伏在蒿草间。水马莲深紫的花冠好像有意拒绝着蜂蝶,湿地中水禽的唱和听起来很是古怪。徐徐清风、荒荒油云任意徜徉。一个陌生又亲切的世界对于一个幼小的心灵来说不能不形成一番激荡,幻化出平日未曾体验过的滋味和情调。那是对乡下碌碌单调生活的一种超拔,既有境域开拓、瞻奇仰异的兴奋和快适,又有如临深渊、家在何乡的忧郁和挂怀。如果人生可比作一条漫长的旅途,对于一个从未走出过穷乡僻壤的孩子,任何细小的改变都是一次游历。
蕨菜幼芽的长相本来就大异于普通的野菜——说它是菜,但还没有枝叶——而且吃起来淡而无味,处理不当还有滑腻的浆汁。我后来到城里读中学,在植物学书中知道它是地球上最早的陆生植物,靠孢子繁殖。它的祖先一度与恐龙同时,高达数十米的庞大一族灭绝后化作了今天的优质煤。再后来读到《诗·召南·草蟲》中的“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总之,我对今天这种已经落寞了的植物始终怀有一种敬意和神秘感,这是时间造成的,因为它们从远古走来,是地球生命繁衍的见证人。它们尽管已经卑微、寂寞——幽然深谷、自荣自落——可血统是尊贵的。就连其淡而无味在我也寄寓了一种历史感,大味若淡,传递着远古素朴的消息。
在乡下,多数野菜的采摘无需花费很多时间。在农忙收工回家的路上或劳动间歇的地头,很轻易地就能挖采一蓝。农人的吃法也很简单,蘸酱、做馅儿,或水焯之后以油盐一拌即可。在乡下夜幕的餐桌上,野菜以素朴的方式满足着面朝黑土背朝天者的饮食需求,无始无终。
说起吃野菜,我要感谢我的母亲。她勤劳能干,且富有生活情趣。母亲很有些烹饪的天赋,能用最普通的调料和应季的菜蔬,调济培养了全家人的口味。有一年我和邻居的伙伴在东山放牛时发现了一大片小根蒜挖回家里,母亲看了很高兴,择洗干净后腌渍起来。吃的时候切碎、滴上点油,味道很好。还有柳蒿芽,在村落南面的川泽里非常多。傍晚牵牛回家的小路边上,随手摘取就够得上一顿。母亲的做法是用热水轻焯,再拌上些豆酱,那淡淡的蒿草味吃起来很香。这几年成了家,在城里的市场上偶尔还能见到这些野菜,每次都唤起我乡村生活的记忆,想起我的母亲,想起昏暗灯光下的那张小方桌,还有乡下平淡悠静的生活情味。
今天,随着生活条件、饮食质量和养生意识的提高,仿佛在一夜之间,城里人兴起了一股追逐绿色食品兼及山珍野味的热潮。野菜竟成了餐中佳肴、桌上希品,几有取代大鱼大肉之势。不难发现愈是高档的酒店饭庄愈能以此招揽生意,以“新农村”、“大食堂”为招牌的特色餐馆更是别出心裁、独树一帜。这也不难理解,除了脂肪过剩、肠胃怠工引起的生理厌食症和心理厌足感,吃野菜还意味着一种雅致。“大俗=大雅”因其简便易求,成了后现代文化的当道逻辑。更何况“人咬菜根,百事可做”,本是中国的古训。不管怎么说,在城里,野菜的地位直线上升。理解也好,不理解也罢,总之,它那不匪的价格,就足以让收入平平者驻足掂量一番的了。
但是,除了旅游点的叫卖,在乡下,你却很难听到农人对野菜发出的赞叹声。他们的生活常年落辈地和野菜联系在一起,那绝非刻意的追求,而是生活境域使然。他们对于野菜的好处缺乏那种城里人才会有的反省,对大自然慷慨供献物的奢侈享用纯粹属于“百姓日用而不知”式的。在任何辛苦的付出都还没能解决衣食之忧之前,他们的头脑里大概不会出现口味、保健乃至时尚之类的概念。是的,吃野菜是他们生活的本身而非点缀,既不自矜也不无奈。也许正是如此,我才愿意相信他们同野菜的情感是平淡的、渊默的,也是经久的。城里人的风气一波连着一波,转得太快。鱼肉腻了吃野菜,野菜烦了吃珍禽。或许有一天,啃树皮、嚼草根、煮豆叶也能风靡一时。谁知道呢?
常常地,我不得不面对自己身上多年来都未完全抖落的乡野土气。对朋友聚会时面前摆着的野菜,我缺乏周遭人表现出来的那种热情,对超市中那打理得鲜灵规矩的野味也从不光顾。对我来说,关于野菜的记忆绝不限于口味,它还包涵着一个时期内整个的人生况味。正是因为我的生命里从来都不缺乏它,所以我更熟悉它。仅凭记忆,我就能满足自己对野菜的那种感情。单单的品尝象是一副抽去了生命的躯壳,了无余蕴。
我十三岁的时候,负笈进城读书,远离了家乡,也告别了乡村生活。五年之后,1993年,由于生计,我的家也从山坳搬到了我求学的市郊。而一年之后,我自己又辗转到另一个城市,再一个城市……。读书和教学成了我这个农家子弟的主业正经,挖野菜的机会则少之又少。前几天借出门之机,我到了离家很远的校园,园外那片荒弃的鱼塘边上有许多婆婆丁。那个午后风很大,西北方阴得厉害,我竟不断地在草丛里看花了眼。风里很快夹杂了雨点儿,要不是身上背着刚刚裱好的一幅画,我倒想在那天淋湿了自己。
值得庆幸的是,每年春夏的假期还会回到家里,和家人一起挖野菜、拾蘑菇。这个五一我不能回家,前几天给大姐发了手机短信,问她是不是要在休假时上山挖菜。她的回复很简单:“去!”去年五一的时候,我还收获了首诗:
连日阴雨一朝晴,
北陂杏花春意浓。
呼朋引伴成三五,
布衣芒鞋向山行。
篱底蒌蒿抽芽短,
涧深冰雪晚消融。
稚子推门望行客,
老妪煮茶饷春耕。
……
什么时候能回到儿时的故乡,跟那些伙伴们再挖一回野菜呢?……


1楼2017-03-08 11:4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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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21-07-16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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