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的起源有很多说法,有研究说来自日本,也有的说来自于法国。探究民宿一词,更多的是来自于英国。
公元1960年代初期,英国的西南部与中部人口较稀疏的农家,为了增加收入开始出现民宿,当时的民宿数量并不多,是采用B&B(Bed and Breakfast)的经营方式,它的性质是属于家庭式的招待,这就是英国最早的民宿。潮流民宿:潮宿。潮宿是精选的民宿,具有品质、服务、管理等特点。
除了一般常见的饭店以及旅社之外,其它可以提供旅客住宿的地方,例如民宅、休闲中心、农庄、农舍、牧场等,都可以归纳成民宿类。而民宿的产生是必然的,并不偶发于日本或台湾,世界各地都可看到类似性质的服务,民宿这个名字,在世界各国会因环境与文化生活不同而略有差异,欧陆方面多是采农庄式民宿(Accommodation in the Farm)经营,让一般民宿能够享受农庄式田园生活环境,体验农庄生活;加拿大则是采假日农庄(Vacation Farm)的模式,提供一般民宿假日可以享受农庄生活;美国都多见居家式民宿(Homestay)或青年旅舍(Hostel),不刻意布置的居家住宿,价格相对饭店便宜的住宿选择;英国则惯称Bed and Breakfast(BNB),按字面解释,意谓提供睡觉的地区以及简单早餐,索费大多每人每晚约二、三十英镑,视星级而定,当然价格会比一般旅馆便宜许多。
按位置分:城市民宿 和 乡村民宿两大类
城市民宿:由小村落发展而来,多以公寓大楼式的形式呈现,以现代风格的建筑为特色。
乡村民宿:以乡村文化为内涵,多依托景区或者地域特色资源而发展,乡土气息浓厚。
按功能分:纯粹住宿型 和 特色服务型两大类
纯粹住宿型:一般临近景区,依托周边景区的人气而发展,具有干净清爽、价格低廉等特点。
特色服务型:自身也是旅游吸引物,通常结合周边资源,打造温泉养生、乡村运动等特色主题,提供农业体验、生态观光多项服务。
按产权分:传统民宿 和 社会型民宿两大类
传统民宿: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
社会型民宿:外来投资者租赁房屋,以家庭主业方式经营
潮流民宿:潮宿。潮宿是精选的民宿,具有品质、服务、管理等特点。
民宿在台湾的发展有很长的历史,最早大规模民宿发展的地区是垦丁国家公园,时间约在1981年左右 ,当初是解决住宿不足的问题。只是一种简单住宿型态,没有导览或餐饮服务。起因于游憩区假日的大饭店旅馆住宿供应不足或缺乏服务,或登山旅游借住山区房舍工寮缘起,有空屋人家因而起意挂起民宿的招牌,或直接到饭店门口、车站等地招揽游客,而兴起此行业。1981年原台湾省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在其部落产业发展计划中自订规则,进行辅导原住民利用空屋与当地特有环境经营民宿,增加原住民收入。而除了原住民地区在非原住民地区,风景特定区、国家公园内及各观光景点亦有不少人将空置之房舍改建或以新建楼房出租旅客住宿。因民宿主人多半是在地人,藉此进而藉势推动当地的观光旅游产业,同年间农委会大举鼓吹「传统农业」转型「观光农业」,进一步刺激了民宿发展,成为台湾一个新兴的乡村旅游经济产业。民宿业因平民化、平价化、亲民化而广受游客之喜好。惟初期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消费者权益毫无保障,政府于2001年12月12日颁定「民宿管理办法」,就民宿之设置地点、规模、建筑、消防、经营设施基准、申请登记要件、管理监督及经营者应遵守事项订有规范,设定为农、林、渔、牧业的附属产业,正式辅导台湾民宿产业合法化,期透过辅导管理体系之建制,以提升民宿质量与安全,促进农业休闲、山地聚落观光产业发展,至此民宿产业正式成为台湾一个农业的新行业。
公元1960年代初期,英国的西南部与中部人口较稀疏的农家,为了增加收入开始出现民宿,当时的民宿数量并不多,是采用B&B(Bed and Breakfast)的经营方式,它的性质是属于家庭式的招待,这就是英国最早的民宿。潮流民宿:潮宿。潮宿是精选的民宿,具有品质、服务、管理等特点。
除了一般常见的饭店以及旅社之外,其它可以提供旅客住宿的地方,例如民宅、休闲中心、农庄、农舍、牧场等,都可以归纳成民宿类。而民宿的产生是必然的,并不偶发于日本或台湾,世界各地都可看到类似性质的服务,民宿这个名字,在世界各国会因环境与文化生活不同而略有差异,欧陆方面多是采农庄式民宿(Accommodation in the Farm)经营,让一般民宿能够享受农庄式田园生活环境,体验农庄生活;加拿大则是采假日农庄(Vacation Farm)的模式,提供一般民宿假日可以享受农庄生活;美国都多见居家式民宿(Homestay)或青年旅舍(Hostel),不刻意布置的居家住宿,价格相对饭店便宜的住宿选择;英国则惯称Bed and Breakfast(BNB),按字面解释,意谓提供睡觉的地区以及简单早餐,索费大多每人每晚约二、三十英镑,视星级而定,当然价格会比一般旅馆便宜许多。
按位置分:城市民宿 和 乡村民宿两大类
城市民宿:由小村落发展而来,多以公寓大楼式的形式呈现,以现代风格的建筑为特色。
乡村民宿:以乡村文化为内涵,多依托景区或者地域特色资源而发展,乡土气息浓厚。
按功能分:纯粹住宿型 和 特色服务型两大类
纯粹住宿型:一般临近景区,依托周边景区的人气而发展,具有干净清爽、价格低廉等特点。
特色服务型:自身也是旅游吸引物,通常结合周边资源,打造温泉养生、乡村运动等特色主题,提供农业体验、生态观光多项服务。
按产权分:传统民宿 和 社会型民宿两大类
传统民宿: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
社会型民宿:外来投资者租赁房屋,以家庭主业方式经营
潮流民宿:潮宿。潮宿是精选的民宿,具有品质、服务、管理等特点。
民宿在台湾的发展有很长的历史,最早大规模民宿发展的地区是垦丁国家公园,时间约在1981年左右 ,当初是解决住宿不足的问题。只是一种简单住宿型态,没有导览或餐饮服务。起因于游憩区假日的大饭店旅馆住宿供应不足或缺乏服务,或登山旅游借住山区房舍工寮缘起,有空屋人家因而起意挂起民宿的招牌,或直接到饭店门口、车站等地招揽游客,而兴起此行业。1981年原台湾省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在其部落产业发展计划中自订规则,进行辅导原住民利用空屋与当地特有环境经营民宿,增加原住民收入。而除了原住民地区在非原住民地区,风景特定区、国家公园内及各观光景点亦有不少人将空置之房舍改建或以新建楼房出租旅客住宿。因民宿主人多半是在地人,藉此进而藉势推动当地的观光旅游产业,同年间农委会大举鼓吹「传统农业」转型「观光农业」,进一步刺激了民宿发展,成为台湾一个新兴的乡村旅游经济产业。民宿业因平民化、平价化、亲民化而广受游客之喜好。惟初期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消费者权益毫无保障,政府于2001年12月12日颁定「民宿管理办法」,就民宿之设置地点、规模、建筑、消防、经营设施基准、申请登记要件、管理监督及经营者应遵守事项订有规范,设定为农、林、渔、牧业的附属产业,正式辅导台湾民宿产业合法化,期透过辅导管理体系之建制,以提升民宿质量与安全,促进农业休闲、山地聚落观光产业发展,至此民宿产业正式成为台湾一个农业的新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