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两年前安装了唐山市滦南县无线宽带,并交了200元无线宽带设备接收器押金。当时对方承诺,如果以后不用无线宽带了,可以退还设备押金。前几天本人不想再使用无线宽带了,于是去当时办理宽带的滦南县和平路营业厅,想说明情况。但是营业厅已经人去楼空。后来打客服电话,客服说他们现在只接受电话受理业务。我把情况跟他们说明后,他们回复我说,要想退押金,必须要当时的押金条。需要说明的是,我安宽带已经两年了,而且搬了一次家,所以押金条已经丢失。我又说,虽然我的押金条丢失,但是对方应该有底儿,有备份。而且我能提供当时安装宽带所使用的身份证及电话号码。但是对方就一直坚持没有押金条为理由,不给退还押金。需要说明的是,当时安装宽带的时候安装人员并没有说没有押金条不给退,但是必须有设备。
协商无果,于是我打10086进行投诉,但是10086给我的回复也是说管不了,说是人家的规定,押金还是不能退。
我知道丢失押金条,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对方不能就以这一条来卡客户,不给退押金。因为我还有实物无线接收设备,当时办理宽带所使用的身份证及留下的电话号码。所以我认为是滦南移动公司制定霸王条款,耍赖不给退押金。
协商无果,于是我打10086进行投诉,但是10086给我的回复也是说管不了,说是人家的规定,押金还是不能退。
我知道丢失押金条,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对方不能就以这一条来卡客户,不给退押金。因为我还有实物无线接收设备,当时办理宽带所使用的身份证及留下的电话号码。所以我认为是滦南移动公司制定霸王条款,耍赖不给退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