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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英强吧已经被封了,是投诉者们的胜利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等二狗被赶下来我就申请吧主,另外我申请创建了一财廖英强吧,即使二狗不下来,也有控诉黑嘴的地方了。


IP属地:广西1楼2017-03-11 21:17回复
    没封哦,我认为这是廖在销毁证据,从那些帖子能查出他荐股的具体时间,所以他将帖子全部删除,而且现在也又人在管理,你揭露他照样封你号


    3楼2017-03-13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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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个股票都算犯罪,你还是去吃屎吧


      4楼2017-03-1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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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狗竟然给我封禁十天,真TM不是人。


        5楼2017-03-1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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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申请当吧主了,赶紧的!


          IP属地:上海7楼2017-03-19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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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监局调查人员在行政调查初步认定的廖某某涉嫌抢帽子交易的30多只个股中,每只股票平均非法获利超过6%,在获取高额非法利益的同时,极大的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了逃避打击,廖某某动用了十余个证券账户配合其荐股行为进行相应的反向交易,上述账户分别开立在上海、天津和江苏等地,从表面上看相互独立,很难引起注意。此外,廖某某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隐藏其反向交易行为。
            上述调查人员表示,为了摸清廖某某的股票交易情况,由上海局牵头,联合了天津、山西、吉林、甘肃等地派出机构同时进行案件调查。调查过程中还得到了人民银行、交易所等部门的大力协助,最终在较短的时间内查清了近百个银行及证券账户的海量交易数据,查明了涉案账户的归属情况,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一般来讲,抢帽子操纵案件有多个特点”。上海局调查人员总结,一是违法主体善于借助媒体影响市场;二是荐股渠道向各类新兴媒体渗透;三是反向交易隐蔽性强;四是违法主体突破身份限制,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演进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抢帽子操纵的违法主体已经突破了证券从业人员的范围,一些公众人物即可通过其荐股的言论和观点影响和误导大量投资者的判断。
            调查人员提醒投资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投资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切勿轻信“股评”或荐股,坚持独立思考和判断决策,避免落入不法者编制的圈套。同时警示证券从业人员必须严守职业操守,践行行业规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业人员不能利用自己独特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优势,以内容虚假、夸大或不确定的信息影响股价。


            8楼2017-06-23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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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晚,记者从证监会获悉,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证监会认定,廖英强的行为构成“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两倍罚款,合计罚没1.29亿元。
              廖英强是高收视率证券类品牌节目的嘉宾主持。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较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书中显示,2015年3月至11月期间,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8万元。
              以“佳士科技”为例,2015年8月27日、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158.73万股,买入金额2842.88万元,荐股后卖出158.73万股,卖出金额3052.10万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88.48万元。
              记者在新浪微博中搜索“廖英强”发现共有20个个人微博号,“谈股论金——廖英强”、“爱股轩——廖英强”、“一财廖英强”……粉丝最多4万,最少59,其中只有一个“谈股论金——廖英强”为大V认证,粉丝4万余人。随后记者分别在廖英强的个人微博中查询“大连国际”、“清新环境”等涉事期间其推荐的股票发现,所有内容均被删除。现有微博最后一条为4月12日发布的“纯碱价格上涨”、“维生素A价格上涨”的荐股信息。
              证监会表示,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银行账户资料、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指出,廖英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而据媒体报道,廖英强早在2017年3月就曾被媒体报道涉嫌“抢帽子”交易。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廖英强并未直接认罚,其提出申辩称,“绝大部分股票的走势,验证了其技术分析和判断,其荐股行为具有合理性和准确性。”
              不过,上述申辩均被证监会驳回,不予采纳。证监会决定,对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8万元,并处两倍罚款8620.95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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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9楼2018-05-0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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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2019-08-1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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