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7〕33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山东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关于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的请示》(鲁商呈〔2017〕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将其并入兖州工业园区。合并后的兖州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系原两家开发区审核公告面积之和,保持总面积不变)。济宁市人民政府对撤销的兖州经济开发区要取消名称,撤销管理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确保兖州经济开发区撤销后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