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某副教授现北京清华读博士,据说是为了学完文凭回去学校竞聘正教授职位!对于一个教授的素质本来应该是抱有很高期望的,但是这位教授跟人合租房屋,觉得自己比别人用水电用的少,就拒绝缴纳水电费。如果觉得不公平可以自己单独租房子住啊,何必跟人一起合租房呢?不交水电费还继续使用水电,同室友说不交水电就不要使用,某教授说可以,就是上完厕所不冲水,因为他没有使用水!住了半年多了,之前都有交水电费,就因为室友说了,要轮流打扫卫生,就开始觉得他应该比别人少交,一直都是水按人头算,电费按屋计算,同住的有两小夫妻,还有个室友老公可能一个月回来一次二次的!某教授现在要求室友把这两人从他住进来开始到现在都必须按照人头核算补交上电费,一个人也是用那么多电,两个人也是那么多,而且另外一个人的老公还只是偶尔过来!同室友还有个小姑娘,屋里连空调电风扇都没有,人家夏天也都一样交水电,没有说过任何话,就山东的这位教授就有意见!有意见早干嘛去了,住了大半年才来说,就因为他从来不打扫卫生,室友们说了要轮流打扫卫生就有意见了!难道说山东教师跟人合住房都是可以不用打扫卫生的吗?拖欠室友水电费几个月不给,还很理直气壮的说就不交你能怎么样!(大家都是共用一个水电表,不交水电费就全部都停了不能用)也许我说的不是很全面,文化水平有限,写不出多么华丽的字语,只能表达下我个人的想法和意见!特别想问下山东的教育部,就这种素质的怎么能为教师呢?还要去凭正教授职位!难道就是用这种素质去教育别人吗?还是说山东就是本着这种教师素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