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笔者再三强调本书的真实性呢?
因为清亡距现在不过百年,关于清代的许多历史、人物、事件均已由演义、影视作品等演绎的面面俱到、花样翻新,其中不乏想象和臆测,虚构有时远胜事实。特别是具有壮烈或哀艳色彩的故事更为创作者所喜爱猎取,光绪帝和珍妃的故事,就是其一。目前,许多充斥读者天地中的作品,其虚构大胆和不合情理,也已超出常理,荒谬离奇,混肴视听了。文艺作品犹可自说,而所谓的史、史论也存在着很大的主观随意性。那么,这个时候,读这样一本书,对于澄清历史是有功用的。
作者笔下所记的家门往事,是以爱护、审慎的态度对待的,如果某个细节有所模糊,宁可付之阙如而不阑入书中,这既是珍爱自己家门的感情,也是对读者、对历史负责,是一种文德、笔德的表现。她看到有些作品写的太离谱儿近乎荒谬了,也曾对一些杜撰的故事和细节,或较武断的定论(如珍妃并没有被慈禧逼迫投井,而是病女子死于病的说法)在书中做了批判。不过她以敦厚温和的语气,有理有据地予以辩证,使人信服,让那些臆想或歪曲事实的虚构或伪造,不攻自破。作者不仅是凭着亲闻纪实,而是认真地查阅了许多有关的书籍、资料。所持观点也是史学界有定论的,如对于戊戌变法,慈禧与光绪政治上分歧的性质等。
由此,就涉及一个采用史料的问题。有点作者找到一个恰合已意或传奇有趣的说法,不多做些检验考察,不问其确切详实的程度如何,就据为实证,据以发挥,进而夸大虚构程度,写作出似有据而实非的作品。譬如有一个自翊为在宫内生活过的知情者曾经讲了(或造了)一些故事,言之凿凿。便使的一些作者信以为真。其实,若多些调查考证,就会知道此所谓深知底细者,在宫中日浅,所见多浮光掠影,所言不实,有极大片面性,仅仅是自抬身价,招摇而已。那么这个来源出处的资料,就不能称之为有确实的价值,可资采用其说了。若据之以论史,就不仅是小说家言,而是把历史弄成真假难辨,鱼目混珠了。幸而时有识者指破,扫清迷雾。但是,没有被指出的,仍所在多有。
引用史料有误区,有时候,在论断上也有问题。譬如同样应该用太医诊治病案而所下断语结论却与事实大相径庭,如本书中写到珍妃被杖责后的医案,若秘去杖责事实,则看上去珍妃患病确实不轻。至于依此推理,甚至无视故宫内“珍妃井”妃存在,又提新论,说什么珍妃病死,似全没有慈禧相逼之事实,未免令人吃惊与愤怒,主观随意性竟到如此地步。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它在当前是一本不可缺少的珍贵资料,它是真实的传述,真挚的情感表现。写作目的明确,立场鲜明,它具有不容置疑的说服力,可以澄清有关珍妃故事中的混乱。它虽是散记,却通篇完整,脉络清晰;语言朴素亲切,娓娓而谈,平淡自然;分析明白清晰,且具有鲜明形象。那种深挚的感情令人共鸣,很少偏激论辩,可以见出作者的敦厚持重的风格。书中还插了不少图像,有人物图像,有建筑平面图,有器物,有花木,优美真实,非常生动。至于作者写到的各种情趣、铁事,过年过节的习俗,情景,都为记这所老宅中的种种增添了趣味性、真实性。
我与作者曾于北平培元小学、贝满女中同校求学,她与上世纪80年代旅居美国。书写成之后,嘱我为她写个序,我惶愧无以当,但还是以尊重与信服的态度写出了我的读后感。有误会作者原意之处,自负文责。
李爱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