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老师:
接海南省财政厅和教育厅通知: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府〔2016〕114号)和《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琼价综合〔2017〕72号)的要求,请各学院立即安排做好2017年1月份省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统计及报账工作(具体报账时间正在与计划财务处协商中,会另行通知)。
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放范围: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二、发放形式: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不得现金发放或发到食堂饭卡中;
三、补贴标准:每位学生按学校所在地区的1月每月标准的合计发放。
1、海甸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共补20.28元;
2、儋州校区全日制在校生每人共补贴16.38元。
四、请各学院老师认真核实本学院本科生人数,及时做表并在学院办完流程。
五、表头:海南大学+++++学院补2017年1月本科生生活补贴发放表
-------------学生工作处 2017.3.16![](http://tb2.bdstatic.com/tb/editor/images/face/i_f36.png?t=20140803)
接海南省财政厅和教育厅通知: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府〔2016〕114号)和《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琼价综合〔2017〕72号)的要求,请各学院立即安排做好2017年1月份省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统计及报账工作(具体报账时间正在与计划财务处协商中,会另行通知)。
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放范围: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二、发放形式: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不得现金发放或发到食堂饭卡中;
三、补贴标准:每位学生按学校所在地区的1月每月标准的合计发放。
1、海甸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共补20.28元;
2、儋州校区全日制在校生每人共补贴16.38元。
四、请各学院老师认真核实本学院本科生人数,及时做表并在学院办完流程。
五、表头:海南大学+++++学院补2017年1月本科生生活补贴发放表
-------------学生工作处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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