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武:出台个人借款金融信息保护法迫在眉睫。近年来,个人金融信息被大量非法买卖,金融领域一系列银行卡盗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对社会公众利益和金融体系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目前,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比较分散,立法意图也并非以保护个人金融信息为主,无法对个人金融信息进行直接、全面的保护。在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下,亟须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切实保护个人金融信息。
出台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具有现实意义。
一是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立法步伐缓慢,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仅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条款。二是监管部门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监管不到位。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多头监管与监管职责不清并存的情况。三是对侵害个人金融信息行为的追究和打击力度不够。刑法虽然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罪名,但对于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益的一般违法行为无法适用,实际工作中对泄露个人金融信息行为立案、判刑的先例也极少。四是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对个人金融信息的重要性、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细节以及个人金融信息合法权益被侵犯后的解决途径普遍缺乏深入了解,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
出台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具有现实意义。
一是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立法步伐缓慢,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仅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条款。二是监管部门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监管不到位。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多头监管与监管职责不清并存的情况。三是对侵害个人金融信息行为的追究和打击力度不够。刑法虽然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罪名,但对于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益的一般违法行为无法适用,实际工作中对泄露个人金融信息行为立案、判刑的先例也极少。四是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对个人金融信息的重要性、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细节以及个人金融信息合法权益被侵犯后的解决途径普遍缺乏深入了解,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